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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2017年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

编辑:

2017-04-11

五、录取政策

对于进档且高考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以加权分为录取依据,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对于同分考生按照外语、数学、语文顺序排序。

加权分=(高考成绩+选测科目等级加分)×60%+考核成绩×40%

选测科目等级加分标准:物理(或历史)A+加5分,物理(或历史)A加3分,物理(或历史)B+加1分。

六、有关说明

(一)学校实施拔尖本科生培养计划与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经选拔与考核后,考生可加入“英才班”或相应专业的“卓越班”。

(二)入学后,第一学年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专业前50%者,可申请转专业;对在原专业学习确有困难且无法继续完成学习任务的考生,也可申请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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