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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吉林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编辑:sx_liujy

2016-03-04

2016年吉林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已经开始了,具体工作方案请考生仔细阅读。

一、指导思想和招生原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吉发2014第22号)精神,深化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中高职有效衔接,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实践能力强的优秀学生和特殊人才,为吉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2.坚持自主、自律原则;

3.坚持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原则。

二、组织机构

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单独招生院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制定相应工作方案,为单独招生的组织与实施做好安排。

三、招生对象及招生人数

(一)招生对象

1.高中毕业生;

2.中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二)招生人数

单独招生院校2016年招生计划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简章》,考生可登录招生院校网站查询。招生院校名单如下:

1.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2.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3.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4.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5.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6.四平职业大学

7.吉林工程职业学院

8.松原职业技术学校

9.辽源职业技术学院

10.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11.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12.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13.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14.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15.白城职业技术学院

16.长白山职业技术学院

17.延边职业技术学院

18.长春东方职业学院

19.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20.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21.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2.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3.吉林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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