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湖南高考 > 湖南高考资讯

2016年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编辑:

2016-04-21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贷措施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免费师范生按国家和湖南省相关政策执行)。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

第二十一条 奖学金: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成绩优异的学生可申报国家奖学金,1‰的学生可获得该项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3%以上的学生可获得该项奖励;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突出、成绩优良的学生可申报每人每年600-1200元不同等次的校级奖学金,15%以上的学生可获得该项奖励。

第二十二条 助学金:在校期间家庭经济困难、表现优良的学生可申请每人每年2000—4000元不同等次的国家助学金,30%的学生可获得该项资助;同时,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一定的特困资助。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有新生报到“绿色通道”,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办理先入学后缴费手续,同时为已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及时确认信息办理回执(注:凡我省高考录取新生可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还设有“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可为学生推荐勤工助学岗位。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招生地点:东方红校区。联系单位: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东方红校区理科楼A栋102室)。

招生热线: 0731-82841171、88228176

传 真: 0731-88228169

网 址: http://zhaosheng.hnfnu.edu.cn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2016年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招生章程就分享到这里了,更多高考资讯请继续关注威廉希尔app 高考频道!

相关推荐:

湖南省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汇总

2016年湖南工业大学招生章程

免责声明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