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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考统考科目将从6科减少到3科

编辑:sx_haody

2016-09-08

近日,经教育部备案同意,广东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新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下称“学考”)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下称“综评”)办法。广东高考统考科目将从6科减少到3科,除了语、数、外,高考考什么科目考生“自助”选择。而计入高考录取总成绩的3科等级性考试分散在高中3年期间进行,由考生根据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爱好自由选择。学考成绩将用于2021年高考高校招生录取。

1、设置等级性考试。由考生根据高校招生科目要求和自身爱好、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6门中自主选择3门。参加等级性考试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的学生可不参加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新的学考制度建立后,高考统一考试科目从6科减少到3科,学生高考集中备考的压力会有所减轻。

2、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9门科目考试,将安排在每学年6月和次年1月开考,学生择时报考。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不用参加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学考,用统一高考相应科目考试成绩来替代学考成绩。

3、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机会,考试成绩以最好的一次作为最终考试结果。即学生对第一次学考科目的成绩不满意,可选择参加第二次考试,并以两次考试中最好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4、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6门科目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位次由高到低分A、B、C、D、E 五等,0分不记等级。各等人数分别为参加当次当科学考考生总数的比例依次为15%、30%、30%、20%和不超过5%(含E等和0分)。

5、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新生,实行新的学考制度,学考成绩将用于2021年高考高校招生录取。作为过渡期,广东省在现有学业水平考试基础上,2017年1月,增加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考试科目,由现在高三级的学生自愿报考,其考试成绩可作为2017年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录取的依据。

6日,广东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两个《实施办法》规定了高中学生在学期间,各科学业的考核方式、方法和目的要求,明确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以下简称综评)的内容、方法和程序。还规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分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种类型。为让读者更好了解学考和综评相关内容,记者就有关热点问题专访省教育考试院负责人。

【一】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篇

为何要设置合格性和等级性两种考试科目?

答:合格性考试科目主要是考核学生学习高中课程学业情况,其成绩可作为学生高中毕业的依据。

等级性考试科目主要是考核学生学科特长,其成绩是高校特别是本科院校招生录取依据重要组成部分,将计入高考录取总成绩。

合格性考试覆盖高中开设的所有课程, 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门科目。等级性考试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6等门科目。

学生如何报考学考?

答:《实施办法》规定,高中学生必须参加合格性学考,报考高考的学生还必须选择参加3门等级性学考。

即等级性考试由考生根据高校招生科目要求和自身爱好、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6门中自主选择3门。

为避免学生重复考试,《实施办法》规定,参加等级性考试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的学生可不参加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不用参加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学考,用统一高考相应科目考试成绩来替代学考成绩。

具体来说,学生参加学考主要分两种类型:

一是报考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录取或仅为完成高中学业的学生,须参加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和体育与健康等14门合格性考试。

二是报考高考的学生,原则上需要参加14门合格性科目考试;同时须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中选择参加3门等级性科目考试。但可用达到一定成绩的语文、数学、外语统一高考成绩和合格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级性科目的成绩,代替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即参加高考的学生,一般可不参加语文、数学、外语以及3门等级性考试对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学生如何选择等级性考试科目?

答:学考中的等级性考试科目,是高考科目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成绩将作为高校特别是本科院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有意向报考高考的学生,应根据高校招生科目的要求,以及自身学业爱好和特长情况,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科目。

为让学生及早做好准备,将要求各高校提前3年左右公布不同专业对高中生学科选考要求,使学生有充足的时间根据自己选报高校的专业要求和自身特长来自主选择选考科目。即高校专业招生科目要求将在2018年底前公布。

学考由哪些部门组织实施?

答: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9门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统一制定考试说明、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

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和体育与健康等5门,由省教育厅负责制订考试办法,对命题、评分标准、考场设置、组织方式、监考要求和监督机制等方面内容作统一要求,各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学考的考试内容是什么?

答:14门合格性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均以《课程标准》的必修要求为依据,难度保持相对稳定。

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以《课程标准》的必修和选修Ⅰ内容为依据。

学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学习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确定计入高校录取总成绩的3门选考科目进行学习,学完选修内容后参加考试。

其他科目学完必修内容后即可考试,成绩合格即可。各科目考试命题必须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不仅全面考核学生掌握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还要注重对能力的考查。

学考科目多,如何安排考试?学生如何报考?

答: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9门科目考试,将安排在每学年6月和次年1月开考,学生择时报考。新学考制度建立以后,这些科目的考试将是常态化。因此,高中学校要根据高中课程教学要求,统筹均衡安排每学年的授课科目,合理指导学生选择参加考试科目及数量。

原则上高一年级学生选择参加2个科目考试,高二年级学生选择参加6个科目考试,高三年级学生选择6个科目考试。

具体来说,高中学生可在第4学期末参加历史、地理、化学和生物4门科目考试,第5学期末参加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和物理5门科目考试。

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则可在高一或高二各考一门,音乐和美术科目可在高一和高二各考一门。

体育与健康在高中3年每学年进行一次测试。

省统考科目考试时间分别集中在每年1月和6月间举行,学生考试科目则分散在高中三年分别进行,学生学完课程后即可参加省里组织的学考。这一安排可以减少学生在高三年级集中备考的门数,分散学生、老师备考负担,也可以为学校在教学进度安排提供更大的自由空间。

学生可参加多少次学考?考试成绩是否有长期有效?

答:《实施办法》规定,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机会,考试成绩以最好的一次作为最终考试结果。即学生对第一次学考科目的成绩不满意,可选择参加第二次考试,并以两次考试中最好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同时规定,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或用于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学考成绩,应届生当届有效,往届生当年有效;用作高中毕业与学历认定的学考成绩,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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