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编辑:sx_zhangwl

2012-11-29

编者按:威廉希尔app 小编为大家收集发布了初二政治教案: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课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一、知识结构

这一课与学生关系最密切。

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

什么是受教育权 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1.受教育既是公

民权利又是公 我国公民受教育的主要内容:

的义务

从公民的自身发展和对国家的要求来讲,受教育

受教育既是公 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的基本权利又是

公民的基本义务 从国家的繁荣发展和对公民的要求来讲,受教育

又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义务教育: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

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教育。

我国普及九

年义务教育 强制性

2.我国实行 义务教育的特征 普遍性

九年义务 免费性

教育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制定施行

普及义 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

务教育

的法律 国家的职责

保障 在实施义务教育中,国家 社会的职责

社会、学校、家庭的责任 学校的职责

家庭的职责

国家采取各种 法律保障:——可靠保障

措施保障公民 物质保障:——物质基础

的受教育权 师资保障:——重要条件

3.国家保障公民的受

教育权利,公民要自 青少年要珍惜受教育的权利

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自觉履行

受教育的 (1)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

义务 青少年要 (2)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

自觉履行 务教育的义务

受教育义务 (3)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法

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

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许多人士认为这是教育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和创新。

我国目前25岁以上劳动人口中受过高中、中职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只有18%;接近9亿的劳动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仅为7.4年,还不到初中二年级水平,提高25—64岁劳动人口的文化素质是终身教育体系要解决的根本问题。

据联合国统计,中国对教育的投入低于其它发展中国家。1998年—1999年,中国对教育的投入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2.2%,而对有形资产的投入大约是它的15倍。土尔其对教育的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9%,印度为3.2%,菲律宾为4.2%,而美国是5%。

中国在维持经济增长的同时,努力抑制伴随着经济发展常常出现的贫富不均现象。它试图在两者之间寻求平衡。中国放弃了共产主义戒律,允许受过教育的工人拿到更多的工资。它一直容忍着穷人和富人之间的收入差距越拉越大,贫富差距过大可能引发社会动荡。解决的办法就是教育。教育可以帮助那些落后者及其子女提高生产效率,增加工资收入。

国家的持续繁荣有赖于基础教育和终身教育,特别是贫穷人口的技术培训及其子女的教育;只有缩小孩子们受教育的差距,才能缩小孩子们今后收入上的差距,从这个意义上讲,这就不仅仅是个知识和技能的教育传授问题,也有今后国家长治久安的政治意义;要用国家的力量,以法律和政策的支持,建立一种长久的机制,把受教育的权利还给所有的孩子,让所有的孩子能够适应社会的竞争,都能够有尊严地生活和学习,而不是说得多、行动得少;我们教育工作者目前可以做的是:平等地对待所有的学生,不歧视学有困难的学生,尤其是民工们的子女。同时,要真正理解素质教育的深远意义,多给学生以良好的期待和鼓励,多给学生发展自我的机会,要让你的学生以坦诚、积极、开放、自信、乐观而又坚毅的人格,坦然地面向未来。

二、知识目标

1.识记:

(1)我国有关教育的重要法律名称。

(2)我国义务教育法有关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义务教育的规定。

2.理解:

列举实例,表明国家、社会、学校、家庭要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3.活动:

结合自己在学校受教育的状况,谈谈如何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三、基础知识

1.什么是受教育权

(1)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2)在我国,公民享有的受教育权包括以下内容:学龄前儿童有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适龄儿童和少年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符合一定条件的公民,有接受高级中等教育及继续深造的机会;成年人有接受成人教育的权利;公民可以从社会其他合法教育机构、合法途径接受教育。

2.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就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认受教育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同时又规定受教育是我国公民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定义务。

(1)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在当代,只有接受教育,掌握知识才能获得良好的就业机会,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才能丰富和完善自己,享受现代文明。因此,从公民的自身发展和对国家的要求来讲,受教育,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2)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教育是促进社会进步、经济繁荣的巨大力量,是国家发展的先决条件。我国实现四个现代化,科学技术是关键,基础在教育。每个公民都有责任通过受教育掌握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提高思想德水平,提高技术业务水平,力争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多做贡献。因此,从国家的繁荣发展和对公民的要求来讲,受教育又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3.我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1)所谓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这里的“义务”,是指用法律形式规定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和适龄儿童少年都要遵守并应尽的义务;这里的“教育”,专指学校教育。

(2)我国的义务教育包括初等(小学)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共九年,又称九年义务教育。

(3)义务教育的特征:具有强制性、普遍性、免费性等特征。

① 义务教育的强制性,指它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推行和实施。凡不履行其应承担的各项义务的行为,都要受到强制性的制裁。

② 义务教育的普遍性,义务教育法第5条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7周岁入学。”

③ 义务教育的免费性,指在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费。

4.普及义务教育的法律保障

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责任,要求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① 国家的职责包括:制定规划,认真组织落实;兴办学校,保证必备条件;筹措经费,帮助贫困学生;培养师资,提高教师待遇。

② 社会的责任包括:捐资助学,尊师重教,拒招童工,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和场地设施等。

③ 学校在保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方面的责任包括:及时组织其入学;不得随意开除适龄学生或勒令其退学;禁止体罚学生;贯彻教育方针,即保证学生安全、健康和全面发展。

④ 家庭在实施义务教育中应负的责任包括:使适龄子女按时入学,保证适龄子女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5.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

为了保障我国公民切实享有受教育权,国家采取了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等一系列措施,特别是为公民享有受教育权提供法律保障、物质保障和师资保障。

6.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应承担的最基本的义务主要有三项。

(1)应当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

(2)应当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凡己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按照当地学制的规定,学习到毕业,而不能中途辍学。

(3)应当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7.实践活动

(l)结识你身边学有所成的人,了解其为社会所做的贡献,理解公民受教育对人自身发展的意义,写出心得出一期墙报。

(2联系自己德、智、体诸方面的表现,交流如何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在。在此基础上制定出自己学习、健体的小规划。

第一框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全课铺垫)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受教育权的基本含义,公民受教育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受教育权的基本内容。初步具备对有关教育是否合乎教育法律的判断能力,初步培养维护自己受教育合法权益的能力。

通过讲述国家对青少年寄予殷切希望,努力保障其受教育权,培养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爱国思想。通过教育作用的分析,为学生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打下铺垫,并由此培养学生热爱学习的意识。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受教育权的基本含义,公民受教育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受教育权的基本内容。

难点:初步具备对有关教育是否合乎教育法律的判断能力。

教法提示

以学生辨认、分析、探讨为主,教师为辅。

教学过程

杜威:教育即生活,教育即生长, 教育即经验之不断改造。

加里宁:教育是对于受教育者心理上所施行的一种确定的、有目的和有系统的感化作用,以便在受教育者身上养成教育者所希望的品质。

《中庸》:“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上天所赐予的称作性,顺从和发扬本性称作道,把道加以修明和推广,叫做“教”。即,修道即为教育。)

我国现在的观点:

广义的教育:凡是有目的地增进人的知识技能,影响内在的思想品德的活动,不管是有组织的或是无组织的,系统的或零碎的,都是教育。

狭义的教育: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社会的要求和年轻一代身心发展的规律,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影响,期望他们发生某种变化的活动。

☆导入新课

(一)方式一:

投影出示希望工程和春蕾计划或教育改变人的命运的相关事例,使学生初步体会教育的重要性。

如:第一个受助者张胜利自述。

张胜利从小山村到大上海,到大洋彼岸,是什么改变他的命运,使他的人生充满了希望?给我们什么启示?

方式二:从教育与国家发展的关系引入

这是一个沉重的话题!.

据统计,我国仍有近200万儿童因家境贫困而不能上学。2000年我国适龄儿童净入学率由1990年的96.3%提高到99.1%,占全国人口85%的地区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 然而,尽管只有0.9%的未入学率,却意味着有近200万贫困家庭儿童至今仍徘徊在校门之外,其中,女孩的失学率居高不下!

他们正期待着回归校园的呼唤,渴望着校园书本淡淡的油墨清香……

☆讲授新课

出示问题,学生带着问题看书。

①受教育权的基本含义是什么?(从公民和国家角度剖析受教育权的两个基本要素)

②受教育是由哪部具体法律规定的?

③受教育者依法享有哪些权利?(体现其广泛性)

④受教育者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材料一:北京流动儿童平等受教育权将获法规确认

华声报讯:北京市副市长林文漪近日宣布:《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条例》将于近期出台,这使北京市流动儿童义务教育问题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

这是一项事关在北京的10多万名流动儿童合法地获得接受义务教育平等权利的法规,流动儿童在京求学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1998年公安部、国家教委等部委曾出台过有关流动儿童义务教育问题的法规,北京市出台的相关《条例》,基本上不会脱离上述法规的原则,因此允许民间力量办学应是题中应有之义。北京有200多所打工子弟学校,多年来承担着北京市10多万流动儿童基本教育义务。打工子弟学校已不仅是现实存在,而且是进京的300万外来务工人员的最基本的社会需求。

石景山区黄庄打工子弟学校校长陈恩显表示,《条例》的出台,将会更有益于北京市各类打工子弟学校的清理整顿。教学条件和质量基本达标的学校将得到规范,存在问题的学校有了整改的标准,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将会被取缔。总体而言,流动儿童将会和所有城乡孩子一样,享受国家义务教育法赋予的权利。

免责声明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