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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跨境电商新税开征:海外代购成本上涨

2016-04-11 11:57

本文主要介绍了新税收政策对于跨境电商的影响,新的税收政策造成海外代购成本上涨,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具体情况。

4月8日起,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新税制正式施行

2016年4月8日,由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三部委发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企业对消费者,即B2C)进口新税制正式施行。根据新税改方案,4月8日之后,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将不再按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改征“跨境电商综合税”,按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新税收政策,对热衷于“海淘”的国内消费者和跨境电商影响几何?

变化

母婴用品税负将提升高单价彩妆税率降低

新税制的实施,意味着我国在跨境电商进口发展初期实施的按个人物品征收行邮税的低门槛、低税率的政策红利结束,尤其是取消50元的免税额政策,表明昔日购买500元以下低价母婴产品、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等个人消费品的“免税时代”也宣告终结。

此前,我国对通过跨境电商平台购买境外商品按行邮税征税,大部分商品税率为10%,且税额不满50元的,可享受免税政策。新规执行后,改征“跨境电商综合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不超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不超2万元的,暂不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上述限额的,均按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对比税改前后,行邮税额低于50元,且无需征收消费税的商品,如关注度较高的奶粉、保健品、纸尿裤等母婴用品,以前可享受免税政策,今后将征收11.9%的综合税率;而对于单次交易不超2000元、行邮税额超50元的商品,如烟酒、高单价彩妆等,综合税率将低于税改前。其余产品根据不同的购买数量,综合税率会有不同变化。

此外,4月8日起,跨境直邮、代购商品执行新的行邮税,税率由原来的10%-50%,调整为15%-60%。四川易欧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哲凌介绍:“对海外直邮商品有特殊要求的消费者,将要承担更高的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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