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产品市场价值除了生产要素收入构成的成本,还有间接税、折旧、公司未分配利润等内容,因此用收入法核算的GDP应包括以下一些项目:
1.工资、利息和租金等生产要素的报酬。工资包括所有工作的酬金、津贴和福利费,也包括工资收入者必须缴纳的所得税及社会保险税。利息在这里指人们储蓄所提供的货币资金在本期的净利息收入。租金包括个人出租土地、房屋等租赁收入及专利、版权等收入。
2.非公司企业主收入,如医生、律师、农民和小店铺主等个体从业者的收入。
3.公司税前利润,包括公司所得税、社会保险税、股东红利及公司未分配利润等。
4.企业转移支付及企业间接税。这些虽然不是生产要素创造的收入,但要通过产品价格转嫁给购买者,也应视为成本。
5.资本折旧。它虽不是要素收入,但包括在总投资中,也应计入GDP。
GDP=工资+利息+利润+租金+间接税和企业转移支付+折旧。
它和支出法计算的GDP从理论上说是相等的,但实际核算中常有误差,因而还要加上一个统计误差。
储蓄与投资恒等式
国民经济中实际存在四个部门:消费者、企业、政府和国外。
(一)两部门经济的收入构成及“储蓄——投资”恒等式(消费者和厂商)
这里所说的两部门是指一个假设的经济社会,其中只有消费者和厂商,因而不存在企业间接税。为使分析简化,再省略折旧,这样,国内生产总值在量上等于国民生产净值和国民收入,都用Y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国民收入的构成为:
从支出角度看,国内生产总值总等于消费加投资,即y=C+I。
从收入角度看,国内生产总值总等于总收入,总收入一部分用作消费,其余部分则当作储蓄(S)。
从供给方面看,国民收入=工资十利息+租金+利润=消费+储蓄,即y=C+S。
由于C+I=y=C+S,就得到I=S,这就是“储蓄——投资恒等式”。
(二)三部门经济的收入构成及“储蓄——投资”恒等式(消费者、厂商和政府部门)
在三部门经济中,把政府部门引了进来,用T表示政府的净收入(总税收一转移支付),用G表示政府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国民收入的构成为:
从支出角度看,国内生产总值等于消费、投资和政府购买的总和,即:y=C+I+G。
从收入角度看,国内生产总值仍旧是所有生产要素获得的收入总和,即工资、利息、租金和利润的总和。总收入除了用于消费和储蓄,还先要纳税,然而,居民一面要纳税,一面又得到政府的转移支付收入,税金扣除了转移支付才是政府的净收入。这样,从收入方面看国民收入的构成是:y=C+S+T。
C+I+G=y=C十S+T。
公式两边消去C,把G移到右边,就得到:I=S+(T—G)。
以上等式中的(T—G)为政府储蓄,因为T是政府净收入,G是政府购买性支出,二者差额即政府储蓄,它可以是正值,也可以是负值。这样,I=S+(T—G)表示三部门经济中储蓄(私人储蓄和政府储蓄的总和)和投资的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