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如何开设各级银行存款账户

2011-07-20 18:40:53 字体放大:  

1.开设基本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本账户办理。

(1)基本存款账户的当事人资格条件

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①企业法人。

②企业法人内部单独核算的单位。

③管理财政预算资釜和预算外资金的财政部门。

④实行财政管理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⑤县级(含)以上军队、武警单位。

⑥外国驻华机构。

⑦社会团体。

⑧单位附设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

⑨外地常设机构。

⑩私营企业、个体经济户、承包户和个人。

(2)基本存款账户开立所需的证明文件

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之一:

①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②中央或地方编制委员会、人事、民政等部门的批文。

③军队军以上、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④单位对附设机构同意开户的证明。

⑤驻地有关部门对外地常设机构的批文。

⑥承包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

⑦个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3)基本存款账户开立的程序

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规定的证件.送交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鉴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并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即可开立该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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