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非寿险合同的会计核算
1、非寿险合同一般包括:财产保险、短期健康险、意外人身保险等。
2、非寿险合同特点:一般保险期间是一年,保险期间短暂,风险在保险期间均衡发生,因此保险收入可以按经过的时间分摊确认;
保费需要一次性缴纳,即趸缴; 保单一般不具有储蓄性,无现金价值,也不能进行保单质押贷款。
(一)非寿险合同收入的核算
1、保费收入的核算
非寿险合同一般都是签单时生效,同时收取保费,确认保费收入。但是如果存在收费日与承担保险责任日(即保单生效日)不一致的情况,则可入科目“预收保费”“应收保费”。
(1) 签保单时,保费一次性付清: 借:银行存款 贷:保费收入
(2) 签保单后,宽限期内一次性付清: 借:应收保费 贷:保费收入
(3) 预收保费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保费
(4) 分期缴费的核算 借:银行存款 应收保费 贷:保费收入
2、保费收入的调整
将按照收付实现制确定的保费收入调整为权责发生制下的保费收入,这一调整是通过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进行的。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尚未终止的保险责任提取的准备金。相当于预收款的含义,是对当期保费收入的调整。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核算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计提、转销及结转到本年利润账户中。涉及“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负债类)和“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损益类)两个账户。
(1)计提: 借: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贷: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2)转销(原保险合同提前解约): 借: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贷: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3)期末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注意: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保费收入的抵减项目,表中已赚保费的计算是用保险业务收入减去分出保费,再减未期责任准备金得出。
(二)非寿险合同费用的核算
包括:赔款支出、准备金提转差、佣金和手续费、营业税金及附加、业务及管理费等。
1、 赔款支出:借方核算中包含请中介机构评估、诉讼费等。贷方核算:损余物资的金额、骗赔追回的赔款、可收回的追偿款数额。
赔款的支出往往需要很长时间,保险公司通常通过“预付赔付款”先预付估付损失一定比例的赔款,等损失确定后再补足差额。
损余物资
(1)借:赔款支出 贷:银行存款
(2)借:预付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借:赔款支出 贷:银行存款 预付赔付款
(3)借:赔款支出 贷:银行存款 借:损余物资 贷:赔款支出 借:银存/赔款支出 贷:损余物资
2、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核算
包括:已报案未赔付;已发生未报案;理赔费用准备金。
(1)发生保险事故当期, 借: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 贷:未决赔款准备金
(2)支付,冲减, 借:未决赔款准备金 贷: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 借:赔款支出 贷:银行存款
(3)期未结转,
3、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的核算(代办机构手续费,保险代理人佣金): 借: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贷: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4、业务及管理费的核算: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租金、水电、安全防卫、保险保障基金等。
借:业务及管理费 贷: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 其他应付款(保险保障基金)
四、寿险合同的会计核算
寿险合同包括一年期以上的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
特点有:缴费方式灵活有期缴和趸缴;保费溢缴是重要的负债;不仅有保障功能还有储蓄和投资功能;保单具有保单现金价值,保单持有人有处置保单现金价值的权利。
(一)寿险合同收入的核算:预收保费(按月确认,多收算预收保费)、趸缴保费(全部计入收入)、应收保费的核算。
(二)寿险合同费用的核算:
1、准备金的核算:包括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分别由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组成。
借:寿险责任准备金 贷:提取寿险责任准备金 借:满期给付 贷:银行存款
2、 给付的核算:分为满期给付、死伤医疗给付、年金给付。
3、 新型保险品种有:分红保险(可分享公司利益)、万能保险(灵活性,保费缴纳可选择和保险金额可调整)、
投资连结保险(与某些金融指数相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