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级经济师《房地产经济》专业考试大纲
一、房地产经济基本理论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理解区位理论、供求理论、地租地价理论和城市化理论,是否掌握供求规律、地价与地租的关系、城市化规律,以及是否具有分析房地产区位优劣、计算地价和把握城市化趋势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区位理论
区位的概念、特征和种类,房地产区位的概念和主要区位因素;农业区位理论、工业区位理论和中心地理论的基本概念、假设前提和主要内容;同心圆理论、扇形理论、多核心理论和中心商务区土地利用模式的主要内容,商业区区位选择指向特征,城市空间结构对区位的影响。
(二)供求理论
房地产需求的概念,需求与需要的异同,决定房地产需求量的因素及其对房地产需求量的影响,房地产需求曲线的特点及其发生位移的情形;房地产供给的概念,决定房地产供给量的因素及其对房地产供给量的影响,房地产供给曲线的特点及其发生位移的情形;房地产均衡价格的概念及其形成原理;房地产供求与价格关系的特殊性。
(三)地租地价理论
地租的概念和本质,地价的概念,我国地价的内涵;劳役地租、实物地租和货币地租等地租形式;级差地租、绝对地租和垄断地租的概念;地价的本质,地价与地租之间的数量关系。
(四)城市化理论
城市的概念及其与乡村的区别,城市的类型,城市的产生和发展演变阶段;城市化的概念及其表现,城市化进程的阶段划分,城市化的度量,城市化引起的变化,城市化与社会经济发展和房地产发展;郊区化的概念,发达国家的郊区化现象,我国的郊区化现象;逆城市化现象及其出现的原因。
二、房地产征收征用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理解房地产征收、征用的概念和异同,是否掌握房地产征收的前提条件、权限、程序、补偿和安置,以及是否具有开展房地产征收、征用相关工作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房地产征收征用概述房地产征收、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概念,房地产征收的限制条件;房地产征用的概念和限制条件;征收与征用的异同。
(二)房地产征收的前提条律公共利益的概念、特点和范围。
(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管理体制、程序、补偿对象、补偿内容、补偿方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责任。
(四)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
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审批;征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征地补偿和安置的步骤。
三、建设用地使用制度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理解建设用地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出租、抵押、收回、终止等的概念,是否掌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的规定,闲置国有建设用地处置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以及是否具有实施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建设用地概述
建设用地的概念、分类和取得方式;建设用地管理的概念、对象、原则和主要内容。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拔和有偿使用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和程序,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管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和特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招标、拍卖、挂牌、协议的出让方式及其程序,协议出让与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的区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概念、特征和内容,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国有建设用地租赁的范围、方式、期限和合同,承租土地使用权的权能,承租土地使用权的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的适用范围和报批程序。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限制、方式和程序。
(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和程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与出让、转让、抵押的区别。
(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的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程序和登记制度,抵押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占用、管理和处分;建设用地抵押权的灭失;最高额抵押权。
(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和终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和终止的各种情形。
(七)闲置国有建设用地处置
闲置土地的认定和处置方式。
(八)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
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范围和原则;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收回、流转和抵押;农村宅基地及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