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法律法规》考点七

2014-09-19 13:31:36 字体放大:  

6. 合同法律制度

要约可以撤回或取消

有下列情况的,要约不得撤销

◎ 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以其他形式表明要约不可撤销的

◎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且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的

要约失效:

◎ 拒绝要约的通知送达要约人

◎ 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 承诺期限满,受要约人未作承诺的

◎ 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采用数据电文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地点

无效合同

◎ 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

◎ 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无效合同自始无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

可撤销的合同

◎ 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 显失公平的合同

◎ 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 因胁迫订立和合同

◎ 趁人之危的合同

效力未定的合同:合同订立后尚未生效,须权利人追认才能生效的合同

合同履行原则

◎ 实际履行原则

◎ 全面履行原则

◎ 协作履行原则

◎ 诚实信用原则

◎ 情势变更原则

合同的违约责任的承担形式

◎ 违约金责任

◎ 赔偿损失

◎ 强制履行

◎ 定金责任

◎ 采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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