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复试名单及办法

编辑:sx_wangha

2017-03-06

根据校研院发【2017】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确定17年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复试名单及录取工作办法如下:

一、工作组织

管理学院复试工作由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执行,由院研究生培训部负责落实。

(1)管理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叶强

副组长:薛小龙

成员:孟炎、张莉、曹文涛

秘书:徐蕾,郭文轩

联系电话:86414016

(2)管理学院复试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孟炎

副组长:曹文涛

成员:王春霞、朱洪文、汪琯琦

监督电话:86414040

二、复试资格线

根据学校研院发[2017]11号文件规定,结合生源情况,管理学院复试资格基本线为确定如下。

统考生复试资格基本线

学科四科总分政治

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

经济学[02]、管理学[12]、金融专业硕士[0251]360558585

联考生复试资格基本线为:

学科总分外语综合能力

会计专业硕士[1253]23060120

三、复试办法

(1)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外国语听力水平考核在面试中进行。复试的总成绩为280分,其中笔试200分,面试80分。

(2)笔试主要是专业综合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应涵盖所在学科对应的本科主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笔试时间为3个小时。(各科内容要求详见研究生院公布的复试指导)。

笔试安排在3月11日上午8:30~11:30,教室安排报到时具体通知。

(3)面试的基本要求: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以及外语水平,对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参加面试时,考生可提供反映自身能力与水平的获奖证书、各类证明等相关材料。面试将按照结构化考核形式进行。

面试时间为3月11日下午,报到时通知具体地点。

四、录取工作办法

(1)对复试的笔试、面试成绩分别设定合格线,笔试或面试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者,将失去被录取的资格。

(2)根据学校复试工作有关精神,考生最后录取成绩按初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三者之和,在各学科内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最后总分相同时,按初试总分排序,初试总分相同时按统考前三科总分排序。

同一学科笔试科目不同时,按照两门笔试科目成绩折算后计入复试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则按结构化考核成绩计入。

(3)生源不足学科,在首轮院内未被录取的考生中进行调剂。

调剂程序:学院公布调剂学科及调剂录取名额,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考生书面申报。在各个调剂录取学科内,复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不同学科组间差异折算后计算。按申请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折算后)+复试面试成绩(折算后)三者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标签:复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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