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生源不足的学科应积极调剂录取报考外单位的合格考生,原则上要求考生第一学历为“211工程”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
b.接收学科与考生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接收跨一级学科调剂。初试成绩满足原报考学科我校的复试资格线,以及拟接收学科的复试资格线。
c.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录取条件。
(2)从校外调剂录取的程序
a.各院(系)将接收校外调剂录取的相关要求报校研招办,校研招办在网上公布调剂信息。
b.国家分数线公布后,校研招办开通教育部网站的调剂系统,接收校外调剂考生的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校研招办将符合学校有关要求的校外调剂考生的电子档案转发给各院(系)。
c.各院(系)组织考生进行复试,复试要求同校内调剂。复试结束后各院(系)将所有调剂考生的复试成绩及录取意见报校研招办,复审合格后履行录取手续。
4.本校生源向校外调剂
在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分数线后,对初试成绩符合国家要求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单位调剂。校研招办将按教育部有关要求积极为这部分考生办理调剂手续,有关流程将另文说明。
六、时间安排
1.各院(系)报送复试工作方案
各院(系)应于3月5日下班前将本院(系)复试工作方案报送校研招办。校研招办审核后统一在网上公布,各院(系)随后也要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内容应与校研招办网站公布的内容保持一致。复试工作方案的内容包括:
(1)本院(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监督小组名单及监督电话;
(2)本院(系)各学科招生计划、复试资格线及复试考生百分比;
(3)本院(系)各学科录取原则及办法;
(4)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