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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13年考研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2013-03-15

3.复试办法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外国语听力水平考核在面试中进行。复试的总成绩为280分,其中笔试200分,面试80分。对学术型及专业学位考生的面试要按照“分类复试,各有侧重”的要求进行,对专业学位考生,应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的考查。

(1)笔试:笔试主要是专业综合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应涵盖所在学科对应的本科主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具体科目及范围见各院(系)的复试指导。笔试安排在3月16日下午14:30~17:30,时间为3个小时,地点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

(2)面试: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以及外语水平,对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主要内容包括:1)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2)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3)外语听力及口语;4)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5)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6)特长与兴趣;7)身心健康状况。参加面试时,考生可提供反映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及证明等)。

(3)有关说明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如不合格,考生将失去被录取的资格。

报考深圳研究生院和威海校区考生的复试工作,由校本部相关学科统一组织进行。

五、录取工作

1.正常录取

(1)各学科对复试的笔试、面试成绩应分别设定合格线。笔试或面试任一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者,将失去被录取的资格。

(2)考生的最后成绩为统考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录取时按考生最后成绩排序,由高向低顺序录取。

(3)各学科按招生指标进行录取,但须保证一定的复试淘汰率,招生指标未完成部分可进行校内外调剂录取。

(4)各学科应及时在网上和本单位公示栏中公布复试的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及考生最后成绩排序。

(5)深圳研究生院和威海校区的录取工作单独进行,校本部相关学科应给予协调配合。

2.校内调剂录取

(1)校内调剂录取总体原则

a.对本学科(领域)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的学科(领域),可以在校内相近学科(领域)的合格生源中调剂录取。

b.初试成绩原则上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学科(领域)的复试资格线,且满足调剂学科的复试资格线。

c.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录取条件。

(2)校内调剂录取程序

a.接收学科所在院(系)的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调剂录取工作方案并报送校研招办。调剂录取工作方案的内容包括:调剂录取原则、拟调剂录取人数、可调入考生的学科名单、调剂申请条件及第二次复试办法。

b.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本人填写校内调剂录取申请表(见附件3),并送交校研招办。调剂报名结束后,校研招办将初审合格的报名材料转给接收调剂院(系)。各院(系)不能直接调转考生材料。

c.各院(系)对考生进行第二次复试,复试办法由接收学科所在院(系)确定,但必须在调剂录取工作方案中给予说明。

d.接收学科可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第二次复试成绩确定录取标准。对来自同一学科的调剂考生,录取时应按最后成绩(初试成绩加第二次复试成绩)排序,由高向低顺序录取。

3.从校外调剂录取

(1)从校外调剂录取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