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证券营业部经纪业务的基本操作规范
证券营业部日常经营管理的主要内容就是经纪业务的运作管理。营业部经纪业务的运作管理主要是通过制定标准化的经纪业务操作规程,规范经纪业务操作程序,并合理、有效地组织实施来实现的。经纪业务操作规程是确保营业部经纪业务各环节顺利运转及规范运作、减少业务差错、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重要制度。
(一)经纪业务操作规范管理的一般要求
1.前后台分离和岗位分离。证券营业部应实行前后台分离。前台人员负责市场营销,后台人员负责业务运行操作及管理,前后台人员不得兼职;营业部后台电脑管理、会计核算与经纪业务操作等部门或岗位的人员要严格分开,不得兼职或混合操作;电脑管理、会计核算人员不得兼办清算业务。
2.重要岗位专人负责,严格操作权限管理。
经纪业务的不同环节,账户管理、资金管理、委托买卖、清算交割、咨询服务等岗位,应按不同岗位定员、定职。
资金存取和其他岗位不得合并,其他岗位电脑终端无权进入资金存取系统,资金岗位工作人员和其他岗位的工作人员不得兼职或串岗操作;
账户管理应专人负责,其他岗位和人员不得兼办或串岗。
对各岗位和各部门电脑用户权限应按职责严格限制并经常检查,应随人员变化而及时调整。
3.营业部工作人员不得私下接受代理客户办理相关业务。营业部工作人员应遵纪守法、规范操作、自觉维护客户权益,不得私下接受及全权代理客户办理开户、指定或撤销指定交易、转托管、资金存取、资金划转、资金三方存管申请与开通、委托买卖及交割、挂失与解挂、冻结与解冻、客户资料修改,开通客户交易委托权限、指定(变更)存管银行等事项。
营业部工作人员不得私下接受及全权代理客户办理业务。
4.营业部应按要求妥善保管客户资料及业务档案。
营业部应当妥善保存客户开户资料、委托记录、交易记录和与内部管理、业务经营有关的各项资料,不得遗失、隐匿、伪造、篡改或损毁。上述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
客户档案资料、空白《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空白《客户资金三方存管协议书》及其他协议书、加盖印章的业务表单、资金账户卡等重要业务凭证,必须设立专库专人保管,并有调阅、领用登记。
5.证券公司总部应加强对营业部业务运作的集中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