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注重招标前准备,从源头上防范不平衡报价
4.11提高招标图纸的设计深度和质量,避免出现“边设计,边招标”的情况,尽可能使用详细完善的施工图招标,从源头上减少工程变更的出现。
4.12提高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堵塞不平衡报价的主要漏洞。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尽可能周全、详尽、具有预控性,同时编制工程量清单要严格执行清单计价规范,要求数量准确、项目完整,避免错项和漏项,防止投标人利用清单中工程量的可能变化进行不平衡报价。
4.13招标人要有充分时间和能力对工程涉及的主要材料设备进行市场调查,掌握价格信息。针对特殊的大宗材料,确定其价格有难度的,可提供详细的规格型号及技术指标,确保投标报价有据可依、基准统一、减小离散度。
4.14如实编制招标控制价,有效控制总价的同时,给评委在评审中对不平衡报价项目的判断提供高可靠度的参考依据。根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项目现场条件,参照定额、市场惯例及编制期当月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要素价格信息编制招标控制价。对于短期价格波动剧烈的要素价格,编制人应采用即时市场价格作为计算依据,并应在编制说明中予以明确。
4.15重视对投标单位的资信状况进考察,重点关注投标单位在以往施工中有无因工程结算而引起的经济纠纷等情况,对表现恶劣的企业在入围选拔中予以拒绝。
4.2严密编制招标文件,制定合理的评标标准
4.21招标文件编制要有针对性,定稿前应重视审核招标文件各项条款的含义和要求,确保全面反映建设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发包工程进行准确的功能概况和施工边界描述,明确技术指标、工艺方法、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商务编制说明条款中地理环境、地质条件等影响施工报价的要素也应详尽明了,减少投标人在拟定投标方案时的误判,避免投标人将“错”就“错”,借此进行不平衡报价;
4.22制定明晰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制约投标人进行不平衡报价。评标标准不仅要有满足合法性的评标原则,还必须紧扣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详尽的评审细则,切实做到内容、权重和分值的设置科学合理。同时,评审指标要量化,设置合理的不平衡报价评判尺度,拒绝严重不平衡报价中标。
4.23注重投标书评审工作,及时采取措施合理规避风险。投标报价中不平衡报价项目未构成重大偏差,或设置比较隐蔽等,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招标人应借助评标专家的力量,梳理对工程造价控制有隐患的不平衡报价问题,并结合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询标方式要求拟中标人澄清问题,作为签订施工合同的依据。
4.3完善施工合同条款,合理划分发承包人风险责任
4.31公正规定结算与支付条款。施工合同结算与支付条件不仅是影响合同报价的重要因素,也是不平衡报价的主要因素,必须构建法律允许、同时符合市场惯例的结算与支付合同条件,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降低承包人对不平衡报价的追求强度。例如,目前市场上已有尝试根据工程实体进度节点按合同总价的比例进行工程款支付,同时政府主管部门对工程支付担保也作了进一步要求,一定程度上减弱了不平衡报价的作用。
4.32合理划分发包人风险责任。针对常见的潜在的施工合同履约风险,在责权利对应和谐的原则下,进行发承包人间的风险划分,弱化不平衡报价的动因。一般包括:(1)明晰合同范围工作界面,防止模糊工程量;(2)对工程量清单新增工程量结算与支付作出规定;(3)对施工期间政策性调价、生产要素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分摊作出约定。
4.33及时完善合同条件。仔细衔接招标投标过程,及时修正完善各项合同条款,减少引发不平衡报价合同争议的干扰因素。搜集整理在招标过程中分别通过招标答疑和询标澄清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缺陷进行修正的资料,将包括此类内容的招投标成果用签订施工合同方式实现巩固;同时在不改变招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原则下,针对招标文件时点和签订合同时点合同条件的一些变化,及时作出调整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