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高考院校库 > 各省重点高校

重庆电讯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公布

编辑:

2017-06-14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院长对招生工作负总责,成立由院长、分管副院长和院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 招生处是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

l、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协调组织新生体检复查等工作;

6、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三条 自觉接受上级及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严格按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确定收费标准,学生退(转)学退费,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规定执行。

学费及住宿费标准: 学费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价为准(标准8600—18000元);住宿费按入学时学院安排实住公寓收费(800—1500元)。

2017年招生专业计划表

重庆电讯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重庆电讯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重庆电讯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重庆电讯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免责声明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