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付结算业务(★★★)
支付结算业务是银行的中间业务,主要收入来源是手续费收入。
传统的结算方式是指“三票一汇”,即汇票、本票、支票和汇款。在银行为国际贸易提供的支付结算及带有贸易融资功能的支付结算方式中,通常是采用汇款、信用证及托收。
1.汇票
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银行汇票是由出票银行签发的。
商业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出票人一般是企业。商业汇票又分为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和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两种。
2.本票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用于单位和个人在同一交换区域支付各种款项。银行本票分为定额银行本票和不定额银行本票。银行本票提示付款期限为两个月。
实践中,没有银行支票账户的客户一般采用银行本票。
3.支票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可用于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普通支票等。
4.汇款
汇款业务是指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通过银行间的资金划拨、清算、通汇网络,将款项汇往收款方的一种结算方式,主要有电汇、票汇、信汇三种方式。
5.信用证
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银行支付承诺。信用证业务的主要特点:信用证是一项独立于贸易合同之外 的契约。信用证业务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
6.托收
托收属于商业信用,托收银行与代收银行对托收的款项能否收到不承担责任。
托收根据收款单据、交单方式、服务客户类型等的不同,可以分为许多种类,见下表:
四、银行卡业务(★★★★★)
银行卡是由商业银行(或者发卡机构)发行的具有支付结算、汇兑转账、储蓄、循环信贷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支付工具或信用凭证。银行卡可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分为多种类型,见下表:
表3—2 银行卡种类
1.信用卡
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非银行发卡机构向其客户提供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主要包括发卡业务和收单业务。发卡业务包括营销推广、审批授信、卡片制作发放、交易授权、交易处理、交易监测、资金结算、账务处理、争议处理、增值服务和欠款催收等业务环节。
收单业务包括商户资质审核、商户培训、受理终端安装维护管理、获取交易授权、处理交易信息、交易监测、资金垫付、资金结算、争议处理和增值服务等业务环节。
按照发行对象不同,商业银行发行的信用卡可分为个人卡和单位卡。单位卡按照用途分为商务差旅卡和商务采购卡。
信用卡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信用卡分为准贷记卡和贷记卡两类。
信用卡消费信贷具有的特点:
①循环信用额度。
②具有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性质。
③一般有最低还款额要求。我国银行规定的最低还款额一般是应还金额的l0%。
④通常是短期、小额、无指定用途的信用。
⑤信用卡除具有信用借款外,还有存取现金、转账、支付结算、代收代付、通存通兑、额度提现、网上购物等功能。
2.借记卡
借记卡是指银行发行的一种要求先存款后使用的银行卡。借记卡与储户的活期储蓄存款账户相联结,卡内消费、转账、ATM取款等都直接从存款账户扣划,不具备透支功能。
借记卡按功能的不同分为转账卡(含储蓄卡)、专用卡、储值卡。转账卡是实时扣账的借记卡,具有转账结算、存取现金和消费功能。专用卡是具有专门用途,在特定领域使用的借记卡,具有转账结算、存取现金功能。储值卡是发卡银行根据持卡人的要求将其资金转至卡内存储,交易时直接从卡内扣款的预付钱包式借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