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水平测试的人员应满足下列条件:
1、从事证券工作3年以上,或者金融、法律、会计工作5年以上,或者经济工作10年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报名人员须对个人报名信息、有关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负责。各证券公司应对本公司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实质审查,如发现已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考试成绩将被取消,给予两年禁考处理,并追究证券公司相应责任。
根据《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拟取得证券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和证券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合规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证券公司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和类似机构的成员(以下称为经理层人员)任职资格的人员,须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资质测试。因此,参加资质测试是申请证券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和经理层人员任职资格的必要条件之一,通过本测试的人员可根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