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证券从业考试《发行与承销》第6章知识点二

2014-09-24 13:23:24 字体放大:  

知识点二、招股说明书的一般内容与格式(18项内容)

(一)招股说明书的封面、书脊、扉页、目录和释义

1.封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并载明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名称和住所。

2.书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3.扉页:内容自己看,注意:发行人应当针对实际情况在招股说明书首页作“重大事项提示”,提醒投资者给予特别关注。

4.发行人应对可能造成投资者理解障碍及有特定含义的术语作出释义。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释义应在目录次页排印。

(二)董事会的声明与发行人提示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判断题)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显要位置作如下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多选题),投资者面临较大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三)招股说明书概览

发行人应设置招股说明书概览,并在本部分起首声明:“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四)本次发行概况

1.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P199

2.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和有关的中介机构。P200

3.本次发行于上市前的重要日期主要包括:询价推介时间;定价公告刊登日期;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股票上市日期。(多选题)

(五)风险因素

1.披露风险因素的要求。

遵循重要性原则,按顺序披露带来不利影响的所有因素。对披露的风险因素应作定量分析;无法进行定量分析的,应有针对性地作出定性描述。

有关风险因素可能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有严重不利影响的,应作“重大事项提示”。

2.发行人应披露的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的内容7点:P200

(六)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共8个方面,P201)

1.发行人的基本情况(8个方面)

2.发行人的改制重组情况(8个方面)

发起人应当详细披露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的分开情况,说明是否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多选题或判断题)

3.发行人的股本变化情况(多选题)(7个方面,P201~202)

(1)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以及本次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2)前10名股东;

(3)前10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4)若有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的,须根据有关主管部门对股份设置的批复文件披露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涉及国有股的,应在国家股股东之后标注“ss”(“State-own Shareholder”的缩写),在国有法人股股东之后标注“SLS”(“State-own Legal-person Shareholder”的缩写),并披露前述标识的依据及标识的含义;

(5)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有及其简况

(6)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7)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4.发行人关联方情况

发行人应采用方框图或其他有效形式,全面披露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发行人的职能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以及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关联方(记住这7个方面的关联方)。

5.发行过内部职工股的情况

6.若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和股东数量超过200人的,应说明情况。(多选题,特别注意)

7.发行人员工简介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8.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