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大纲》修订工作完成并公布
历时一年多的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大纲》修订工作已完成,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部门审定同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4年3月27日以第350号公告向社会公布。新大纲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全国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同时废止。今年物业管理师考试工作将在新大纲的指导下进行。新大纲可以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的网站上查询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