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大纲》修订说明
《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大纲》修订工作已经完成,现就大纲修订的指导思想与原则及主要修改内容说明如下:
一、修订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有利于指导从业人员综合能力与专业素质的培养提升,强化从业人员履行其应有的职业责任与社会责任,提高其实际工作的能力,也有利于应考人员自学与应试。
(二)完善大纲体系,知识点的取舍与难易程度控制规范合理。如在《物业管理综合能力》与《物业经营管理》两个科目的考试内容中,舍弃了物业从业人员不易掌握或实际意义不大的一些难度大、专业性强的相关知识。
(三)同步反映行业发展趋势和物业管理实际工作成果。
(四)广泛吸收业界对原大纲的意见与建议。
二、主要修改内容
(一)大纲体例
1.新大纲取消了“第一章、第二章、……”的写法,统一改为“一、二、……”。
2.新大纲取消了“考试基本要求”与“要点说明”,统一改为“考试目的”与“考试内容”两部分。
3.考试内容具体深度的表达,与人社部所分管其他资格考试相一致,新大纲取消了“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的划分,统一改为“掌握”。
(二)试题题型
1.《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两个科目题型不变,仍为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
2.《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两个科目新增了案例分析选择题。其中《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科目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案例分析选择题。《物业管理实务》科目题型取消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改为案例分析选择题和案例分析题。
(三)考试内容
1.更新了陈旧过时知识,主要体现在法规部分。
2.整合了各科目交叉重叠的内容,如《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综合能力》三个科目均涉及风险管理内容,《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经营管理》三个科目均涉及物业服务合同内容等。
3.修改了同一知识点各科目阐述不完全一致的内容,如合同性质等。
《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大纲》修订专家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