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报考代码的)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经主管单位汇总后打印填写《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并携带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材料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资格审查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新蒲大厦,电话:0371—68080862)进行资格初审,然后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进行资格审查。各主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不含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报考代码的)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报名工作,由各级政府人社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
3、网上缴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须使用工商银行卡或交通银行卡(开通网上交易功能)。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我省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9]1774号)的规定,参加《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考试每人每科收取75元,参加《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考试每人每科收取80元。
(二)老考生报名办法
1、填写信息,上传照片。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考全科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不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省直老考生只需由单位主管部门统一打印填写《汇总审批表》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2、网上缴费。老考生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缴费(方法同新考生)。
(三)打印准考证。2012年9月11日9:00至 9月 16日14:00,网上已缴费的考生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进入“网上报名”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一)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参加滚动考试的考生一定要记好自己的档案号,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二)各报考单位在汇总填写《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网上报名序号,并将免试部分科目和考试全部科目的考生分别汇总。考生在网上报名填报科目时要认真填报,因单位或个人填报错误的科目,不予修改。
(三)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为客观题试卷,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客观题与主观题混合试卷,使用专用答题卡作答。考生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一律不得携带。
(五)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单位报名考试,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准予地区或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六)其他考务有关工作,执行《考务工作细则》有关规定。
(七)全省考生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gov.cn),查询考试成绩。
附件: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