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记注册程序包括两种具体程序:一是公司进行的时评登记注册程序;二是公司登记机关对公司进行的核准登记注册程序。公司登记注册程序有时也包括第三种程序,即设立审批程序或审批程序。
1.申请设立登记程序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设立公司当申请名称并预先核准。公司申请设立登记程序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审批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公司住所使用证明。
10) 经营范围中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须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1)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金有最低限额的规定。
例: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之一是要求股东符号法定人数,这一法定人数是()
A.2-30
B.3-30
C.2-50
D.3-50
答案:D
解析:国家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法定人数为3-50人
(2)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和证件。
(3)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处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经营范围。
企业设立申请时须登记〈〈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名录〉〉、〈〈个人投资者(含自然人股东。个人狡企业投资人或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等。
小常识:企业名称结构须知
“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
2.申请变更登记程序
公司变更登记是指公司变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类型、注册资本、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登记。
3.申请注销登记程序
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公司注销登记的申请由公司的清算组织进行,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和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