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2014年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成绩的通知

2014-09-19 11:07:42 字体放大:  

关于公布2014年5月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成绩的通知

2014年5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成绩自即日起公布。考生可在“河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成绩查询平台”,输入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

因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尚未向我省传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1级)、职业指导师、企业培训师(1级)、理财规划师(1级)4个职业的成绩,所以此次公布的成绩中不含以上4个职业。待我省收到后另行公布。

考生在查询成绩时,要认真核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考试信息,如有错误请及时与报名机构联系,更正错误信息。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请按照《

河北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成绩复查程序.doc》的规定,填写《成绩复查申请表.doc》。《成绩复查申请表》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报名单位逐级上报至省鉴定中心。

 

河北省职业技能鉴定咨询电话0311-966010,按1号键选择全国统考业务进行咨询。

(注:身份证号码最后1位为X的考生,请使用大写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