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三级公共营养师考试复习练习15

2014-10-16 13:53:09 字体放大:  

2014年三级公共营养师考试复习练习15

体格测量与评价

(一)目的

体格的大小和生长速度是营养状况的灵敏指标。特别是学龄前儿童的体测结果,常被用来评价一个地区人群的营养状况。这是因为儿童在整个人群中最敏感,最有代表性,其测定方法比较规范,对人群营养状况的反映比较灵敏,而且所需的费用相对较低。

(二)常用指标与方法

1.身高(身长)

(1)身长

使用器材:为卧式量板(或量床)。由一长120cm的底板及在其一端与之垂直的顶板组成,另有一可以移动于底板纵槽上的足板。考|试/大该足板必须与顶板平行,与底板垂直,在底板中线两侧要嵌有两条与长边平行的量尺,其刻度可读至0.1cm。

测定步骤:将量板放在平坦地面或桌面;让母亲脱去小儿鞋帽和厚衣裤,使其仰卧于量板中线上;助手固定小儿头部使其接触头板,小儿面向上,两耳在一水平上,两侧耳廓上缘与眼眶下缘的连线与量板垂直;测量者位于小儿右侧,在确定小儿平卧于板中线后,将左手置于小儿膝部,使其固定,用右手滑动滑板,使之紧贴小儿足跟,然后读取读数至小数点后一位(0.1cm)。

(2)身高

使用器材:为身高坐高计。使用前应校对零点,以钢尺测量基准板平面红色刻线的高是否为10.0cm,误差不得大于0.1cm。同时应检查立柱是否垂直,连接处是否紧密,有无晃动,零件有无松脱等情况并及时加以纠正。

测试方法:上肢自然下垂,考|试/大足跟并拢,足尖分开成60度,足跟、骶骨部及两肩间区与立柱相接触,躯干自然挺直,头部正直,耳屏上缘与眼眶下缘呈水平位;测试人员站在受试者右侧,将水平面压板轻轻沿立柱下滑,轻压于受试者头顶;测试人员读数时双眼应与压板平面等高进行读数,以厘米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0.1cm)。

注意事项:身高坐高计应选择平坦靠墙的地方位置,立柱的刻度尺应面向光源;测试人员每天测试前检查身高坐高计,进行校正;严格掌握“三点靠立柱”、“两点呈水平”的测量姿势要求;水平压板与头部接触时,松紧要适度,头发蓬松者要压实、头顶的发辫、发结要放开,饰物要取下;读数完毕,立即将水平压板轻轻推向安全高度,以防破坏。

2.体重

(1)使用器材:杠杆秤

使用前检验其准确度和灵敏度,准确度要求误差不超过0.1%。

准确度检验方法:以备用的10kg、20kg、30kg标准砝码分别进行称量,检查指示读数与标准砝码误差是否在允许范围。

灵敏度检验方法:置100g重砝码观察刻度尺抬高了3mm或游标向远移动0.1kg而刻度尺维持水平位时则达到要求。

(2)测试方法:将杠杆秤放在平坦地面上,调整零点至刻度尺呈水平位;受试者身着短裤短袖衫,站立杆台中央;测试人员放置适当砝码并移动游码至刻度尺平衡;读数以kg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3)注意事项:每天使用时,要观察杠杆秤是否有螺丝松动,并及时拧紧;每天使用前均需校正杠杆秤;受试者站在秤台中央,上下杠杆秤动作要轻;测量体重前受试者不得进行体育活动和体力劳动。

3.上臂围

利用上臂紧张围与上臂松驰围二者之差表示肌肉的发育状况。一般此差值越大说明肌肉发育状况越好,反之说明脂肪发育状况良好。

使用器材:无伸缩性材料制成的卷尺,刻度需读至0.1cm。

(1)上臂紧张围:指上臂肱二头肌最大限度收缩时的围度

测量方法:被测者上臂斜平举约45度角,手掌向上握拳并用力屈肘;测量者站于其侧面或对面,将卷尺在上臂肱二头肌最粗处绕一周进行测量。

注意事项:测量时被测者要使肌肉充分收缩,卷尺的松紧度要适宜;测量误差不超过0.5cm。

(2)上臂松驰围:指上臂肱二头肌最大限度松驰时的围度

测量方法:在测量上臂紧张围后,将卷尺保持原来的位置不动,令被测者将上臂缓慢伸直,将卷尺在上臂肱二头肌最粗处绕一周进行测量。

注意事项:测量上臂松驰围时,要注意由紧张变换到放松时,勿使卷尺移动;测量误差不超过0.5cm。

4.头围

对3岁以下儿童测量头围。

使用器材:无伸缩性材料做成的卷尺,刻度需读至0.1cm。

测量方法:测量者立于被测者的前方或右方,用拇指将软尺零点固定于头部右侧齐眉弓上缘处,软尺从头部右侧经过枕骨粗隆最高处回到零点,读到0.1cm。测量时软尺应紧贴皮肤,左右对称,长发者应将头发在软尺经过处向上下分开。

5.皮褶厚度

是衡量个体营养状况和肥胖程度较好的指标。测量部位有上臂肱三头肌部、肩胛下角部、腹部、髂嵴上部等,其中前3个部位最重要,可分别代表个体肢体、躯干、腰腹等部分的皮下脂肪堆积情况,对判断肥胖和营养不良有重要价值。

使用器材:皮褶计

(1)肱三头肌皮褶厚度

测试方法:受试者自然站立,被测部位充分裸露;测试人员找到肩峰、尺骨鹰嘴(肘部骨性突起),并用油笔标记出右臂后面从肩峰到尺骨鹰嘴连线中点处;用左手拇指和食、中指将被测部位皮肤和皮下组织夹提起来;在该皮褶提起点的下方用皮褶计测量其厚度,用右拇指松开皮褶计卡钳钳柄,使钳尖部充分夹住皮褶;在皮褶计指针快速回落后立即读数。连续测量三次,精确到0.1mm。

注意事项:受试者自然站立,肌肉不紧张,体重平均落在两腿上;把皮肤与皮下组织一起夹提起来,但不能把肌肉提夹住。

(2)肱二头肌部皮褶厚度

测试方法:受试者自然站立,被测部位充分裸露;受试者上臂放松自然下垂,测试人员取肱二头肌肌腹中点处(基本与乳头水平),考|试/大为肩峰与肘鹰嘴连线中点上1cm,并用油笔标记出该点;顺自然皮褶方向,用左手拇指和食、中指将被测部位皮肤和皮下组织夹提起来;在该皮褶提起点的下方用皮褶计测量其厚度,用右拇指松开皮褶计卡钳钳柄,使钳尖部充分夹住皮褶;在皮褶计指针快速回落后立即读数。连续测量三次,精确到0.1mm。

(3)肩胛下角皮褶厚度

测试方法:受试者自然站立,被测单位充分裸露;测试人员用油笔标出右肩胛下角位置;用右肩胛下角下方1cm处,顺自然皮褶方向(即皮褶走向与脊柱成45度角),用左手拇指和食、中指将被测部位皮肤和皮下组织夹提起来;在该皮褶提起点的下方用皮褶计测量其厚度,用右拇指松开皮褶计卡钳钳柄,使钳尖部充分夹住皮褶;在皮褶计指针快速回落后立即读数。连续测量三次,精确到0.1mm。

(4)髂嵴上部皮褶厚度

测试方法:受试者自然站立,被测部位充分裸露;在腋前线向下延伸与髂嵴上相交点垂直捏起皮褶;在该皮褶提起点的下方用皮褶计测量其厚度,用右拇指松开皮褶计卡钳钳柄,使钳尖部充分夹住皮褶;在皮褶计指针快速回落后立即读数。连续测量三次,精确到0.1mm。

6.腰围

(1)使用器材:无伸缩性材料制成的卷尺,刻度需读至0.1cm。

(2)测量方法:被测者自然站立,平视前方;测试员甲选肋下缘最底部和髂前上嵴最高点,连线中点,以此中点将卷尺水平围绕腰一周,在被测者呼气末,吸气未开始时读数;测试员乙充分协助,观察卷尺围绕腰的水平面是否与身体垂直,并记录读数。

(3)注意事项:被测者勿用力挺胸或收腹,保持自然呼吸状态;测量误差不超过1cm。

7.臀围:是指臀部向后最突出部位的水平围度

(1)使用器材:无伸缩性材料制成的卷尺,刻度需读至0.1cm。

(2)测量方法:被测者自然站立,臀部放松,平视前方;测试员甲将卷尺置于臀部向后最突出部位,以水平围绕臀一周测量;考|试/大测试员乙充分协助,观察卷尺围绕臀部的水平面是否与身体垂直,并记录读数。

(3)注意事项:被测者要放松两臀,保持自然呼吸状态;测量误差不超过1cm。

8.坐高

(1)使用器材:身高坐高计

(2)测试方法:受试者坐于身高坐高计的坐板上,使骶骨部、两肩胛区靠立柱,躯干自然挺直,头部正直,两眼平视前方,以保持耳屏的上缘与眼眶下缘呈水平位;两腿并拢,大腿与地面平行开与小腿呈直角;上肢自然下垂,双手不得支撑坐板,双足平踏在地面上;测试人员站在受试者右侧,将水平压板轻轻沿立柱下滑,轻压受试者头顶;测试人员两眼与压板呈水平位进行读数,以cm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测试者误差不超过0.5cm。

(3)注意事项:测量时,受试者应先弯腰使骶骨部紧靠立柱而后坐下,以保证测量姿势正确;较小儿童应选择宽度适宜的坐板和合适的足踏板高度,以免测量时受试者向前滑动,而影响测量值的准确性;其他注意事项与身高测量相同。

9.胸围

(1)使用器材:用无伸缩性材料制成的卷尺测量

(2)测试方法:受试者自然站立,两脚分开与肩同宽,双肩放松,两上肢自然下垂,平静呼吸;两名测试人员分别立于受试者面前与背后共同进行胸围测量;将带尺上缘经背部肩胛下角下缘向胸前围绕一周;男生及未发育女生,带尺下缘在胸前沿乳头上缘;已发育女生,带尺在乳头上方与第四肋骨平齐;带尺围绕胸部的松紧度应适宜,以皮肤不产生明显压迫为度;应在受试者吸气尚未开始时读取数值,带尺上与零点相交的数值即为胸围值。以cm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3)注意事项:站在受试者面前的测试人员甲进行测量,受试者背侧的测试人员乙协助找好背部测量标准点,并注意受试者姿势是否正确,有无低头、耸肩、挺胸、驼背等,及时予以纠正。测量误差不超过1cm。

肩胛下角如摸不清,可令受试者挺胸,摸清后受试者应恢复正确测量姿势。

10.膝高:膝高是指胫骨平台上缘至胫骨内踝下缘之间的垂直距离

(1)使用器材:误差不超过0.2cm的直钢尺。

(2)测量方法:被测量者脱右鞋和袜子,右裤腿卷膝部以上露出膝盖,右腿提起屈膝将脚踩在木凳上,全脚掌贴于凳面,考|试/大小腿与凳面垂直;测试者找准胫骨内踝和胫骨平台位点;将直钢尺固定齿端对准胫骨内踝下缘,测量胫骨内踝下缘至胫骨平台上缘之间的垂直距离。

(三)体格测量的评价

身高和体重的测量是体格测量的主要内容,表示方法有年龄别身高、年龄别体重及按身高别体重。年龄别身高偏低,表示较长期的慢性营养不良;身高别体重偏低,表示较急性的营养不良。

1.理想体重法

理想体重或称标准体重,应用于成年人,一般以此来衡量实际测量人体重是否在适宜范围。

理想体重(kg)=身高(cm)-100(Broca公式)

理想体重(kg)=身高(cm)-105(Broca公式)

理想体重(kg)=[身高(cm)-100]×0.9(平田公式)

实际体重在理想体重±10%为正常范围,±10%~20%为超重或瘦弱,±20%为肥胖或极瘦弱。

2.平均值法

对群体的调查结果按性别、年龄分组后,所得平均值与参考标准值直接比较是一个最直接的评价方法。

缺点是需要收集大量的样本量,才能使各年龄组有足够的数量,以便进行比较说明差异。

3.中位数百分比法

即调查儿童的身高或体重的数值达到同年龄、性别参考标准中位数的百分比,以此来评价儿童生长情况。一般在儿科常用此方法。

Ⅰ度营养不良------参考标准体重中位数的90~74%

Ⅱ度营养不良------参考标准体重中位数的75~60%

Ⅲ度营养不良------参考标准体重中位数的60%以下

缺点是不同指标的中位数百分比的数值意义不一样,如按年龄体重中位数的80%与年龄身高中位数80%,意义不同。评价见下表。

表6-2-5   按身高的体重中位数百分比来评价营养状况

按身高的体重中位数(%)

营养状况

≥120

肥胖

90~119

适宜

80~89

轻度营养不良

70~79

中度营养不良

60~69

重度营养不良

4.标准差法

将所用的评价参考数据按平均值加减1个标准差,加减2个标准差,分成6个等级范围,然后看所调查对象属于哪个等级范围,见表6—3。

表6-2-6   标准差法评价人体营养状况

等级

标准

上等

>X±2SD

中上等

X+SD~X+2SD

中等

X-SD~X+SD

中下等

X-2SD~X-SD

下等

 

国际上对群体儿童生长发育的评价一般有以下3个指标:

(1)体重不足:儿童年龄别体重(WT/A)低于参考标准体重中位数减两个标准差,为中度体重不足;低于参考标准体重中位数减3个标准差,为重度体重不足。体重不足率常被用来作为营养不良的患病率。

(2)发育迟缓:儿童年龄别身高(HT/A)低于参考标准身高中位数减两个标准差,为中度发育迟缓;低于参考标准身高中位数减3个标准差,为重度发育迟缓。这一指标主要反映慢性、较长期的营养不良。

(3)消瘦:儿童身高别体重(WT/HT)低于参考标准中位数减两个标准差,为中度消瘦;低于参考标准中位数减3个标准差,为重度消瘦。这一指标代表较急性的近期营养不良。

又提出“标准差评分”(又称“Z评分”)来表示测量结果。即按调查数据与其相应性别及年龄组的儿童的参考标准的中位数的差值,相当于该组儿童参考标准的标准差的倍数,其公式为:

标准差评分或Z评分=(儿童测量数据-参考标准的中位数)/参考标准的标准差

5.百分位法

由于人的体格测量数据分布常不是正态,所以用平均值和标准差表示不太合理,故建议用百分位法评价。这种方法是将不同性别各年龄参考标准的原始数据从小到大分成100分,第1份的数据即第1百分位,第25份的数据即第25百分位,然后根据需要将其分成若干组段(或不同等级),如0~25百分位、25~50百分位等。考|试/大评价时将所测量的数值与相应性别年龄段的参考标准百分位数相比较,看属于哪一组段(等级)。

优点是同时适用于正态、偏态分布的指标,其数字表达方式直观性,有利于人们理解儿童生长发育所达到的实际水平。缺点是当调查的数据大于第100百分位数或小于第1百分位时,就不能评价其离散程度。

以上两种评价方法都是针对筛查营养不良的需要设计的。属于“上等”的亚人群很可能是肥胖者而不是营养状况优良的部分。

6.体质指数法

体质指数(BMI)是评价18岁以上成人群体营养状况的常用指标。它不仅对反映体型胖瘦程度较为敏感,而且与皮褶厚度、上臂围等营养状况指标的相关性也较高。

BMI=体重(kg)/[身高(m)] 2

(1)WHO:<18.5为低体重(营养不足),18.5~24.9为正常范围,≥25.0为超重,25.0~29.9为肥胖前状态,30.0~34.9为一级肥胖,35.0~39.9为二级肥胖,≥40.0为三级肥胖。这一标准世界各国广泛采用。

(2)亚太地区:<18.5为体重过低,18.5~22.9为正常范围,≥23.0为超重,23.0~24.9为肥胖前状态,25.0~29.9为一级肥胖,≥30.0为二级肥胖。这一标准很少人采用。

(3)我国:<18.5为体重过低,18.5~23.9为正常范围,24.0~27.9为超重,≥28.0为肥胖。

7.腰臀比(WHR)

测量肋骨下缘至髂前上嵴之间的中点的径线(腰围)与股骨粗隆水平的径线(臀围),再计算出其比值。正常成人WHR男性<0.9,女性<0.85,超过此值为中央性(又称腹内型、内脏型)肥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