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15年心理咨询师全国统一鉴定公告

2015-08-12 14:01:45 字体放大:  

(六)各职业综合评审内容和形式不尽相同,有关要求和安排如下:

1、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综合评审采用文件筐形式(纸笔作答),文件筐包括六个模块的内容,分别是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管理、薪酬管理、绩效管理和劳动关系管理,考生答题时可根据考试要求选答四个模块内容。

2、公共营养师(二级)、营销师(一二级)、物流师(二级)、项目管理师(二级)综合评审采用纸笔作答方式。

3、企业培训师(一级)、职业指导师(一、二级)、营销师(一、二级)、项目管理师(一级)、社会工作者(二级)综合评审采取论文评审或论文评审+现场答辩形式。每人提交3份纸质论文和1张光盘(电子版word文档)形式的电子论文,论文选题范围及撰写格式要求见附件12。电子论文命名规则为:一级文件夹名称为:“省直培训机构、市鉴定中心名称”;二级文件夹名称为:“职业名称”;三级文件夹名称为:“职业等级”;四级文件夹为考生论文文件夹,名称为:“考生姓名+考生身份证号码”。论文内容严禁涉及考生姓名、报考机构,如发现则取消该考生综合评审成绩。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提交。

4、心理咨询师(二级)、企业培训师(二级)综合评审为现场抽签答辩。

现场评审或答辩等考评环节的具体场次和时间安排将在考前另行通知,且一经确定后均不予调整。

(七)理财规划师考试可使用金融财会专用计算器,推荐型号为惠普HP10bii、美国德州生产TIBAIIPLUS、卡西欧FC200;营养配餐员考试允许考生携带《食物成分表》;公共营养师考试不允许考生将《食物成份表》等参考资料带入考场;其他职业考试可使用普通计算功能的计算器,但不得使用手机。

(八)为做好统一鉴定正版教材的使用与管理工作,省鉴定中心将分别于4月和10月份对各单位正版教材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另行通知。

(九)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进入考场,身份证件类型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军队干部证、护照等。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尤其在时间较为紧张的情况下,一定要按照既定的日程安排做好工作材料核准和报送工作,妥善处理好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关系,确保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鉴定的公信力。

(二)切实加强对全国(省)统一鉴定考试资料的安全管理,完善保密制度,将考试资料传递、分发等各环节的保密责任落实到人,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一旦发现泄密行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三)严格全国(省)统一鉴定考点管理和考务管理。

1、要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和考培分离原则,努力做到对全国(省)统一鉴定考点的集中管理。

2、要加强对考生资格条件的审核,将执行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的原则性、准确性和质量指标纳入2015年绩效考核体系。

3、要加强技术防范能力建设,并通过实施现场督导和远程视频监控,等措施,强化对鉴定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严肃考场纪律,杜绝舞弊行为。

4、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研究制订统一鉴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全国(省)统一鉴定顺利实施。

(四)在组织全国(省)统一鉴定过程中,请广泛宣传和认真执行《辽宁省职业技能鉴定违纪违规行为认定和处理办法》(辽人社[2014]88号)和《关于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和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辽人社[2014]89号)等相关规定。

(五)为做好2015年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门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和考试当日值班电话,分别为:(024)22955819、22966549。各市也要设立监督和值班电话,认真处理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解决考生咨询和现场发生、发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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