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社会工作者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的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98号)文件精神,现将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