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社会工作者考试《中级法规》复习要点(2)
妇女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
妇女合法权益主要包括六项权利
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利,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利。
1.政治权利
----是指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实现形式:
一是在人大代表中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
二是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担任领导成员。
2.文化教育权
----是指妇女在文化教育和科学研究中享有与男子同等的权利。
----父母或监护人必须保障适龄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实现形式:
二是保障女性适龄儿童少年修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三是保障妇女与男子平等地从事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的权利。
3、劳动和社会保障权
----是指妇女在岗位录用、薪酬、晋职晋职、职称评定等各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实现形式:
一是录用女职工应当坚持与男女平等的原则;
二是不得安排妇女从事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
三是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4.财产权利
----是指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
实现形式:
一是妇女拥有家庭共有财产;
二是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
三是丧偶的妇女有处分继承财产的权利;
四是妇女在划分责任田、口粮田、宅基地等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5.人身权利
----是指妇女享有与男子同等的人身权利。
具体包括:
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肖像权、名誉权和人格权等权利。
6.婚姻家庭权
----是指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
具体包括:
婚姻自由权、生育权、财产权、子女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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