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社会工作者考试《中级法规政策》重点(12)

2015-02-25 17:09:50 字体放大:  

二、1、本节将主要围绕2005年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阐述妇女的合法权益及其保护方法。

2、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利,劳动权利,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和婚姻家庭权利。

3、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任用干部时必须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重视培养,选拨女干部担任领导成员。

4、文化教育权利包括:

①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保障适龄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②针对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就学存地的实际困难,政 府,社会,学校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适龄女性儿童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③保障妇女从事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活动,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②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③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④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⑤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⑥多次偷窃

⑦参与赌博、屡教改

⑧吸食、注射毒品

⑨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11、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

①工读学校矫治

②司法矫治

③包容。

12、监护人的责任: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维护孤儿的合法权益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有关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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