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社会工作者法规与政策备考重难点:观察法
3.定性研究技术
观察法
含义
观察就是利用感觉器官和其他手段收集对象资料的方法,它并不是简单地“看”,而需要研究者去“感受”
分类方法
(1)根据观察者是否融入被观察群体,观察分为:
1)参与观察。参与观察是观察者真正进入被观察场境,被视为自己人,从内部进行感受
2)非参与观察。非参与观察是观察者持旁观者身份,一般用于探索性研究,收集一般信息
(2)根据过程控制程度,观察分为:
1)结构式观察。结构式观察体现标准化特性,对象选择、范围确定、内容架构和程序安排都事先有明确计划
2)非结构式观察。非结构式观察的诸多要素都是临时决定的
观察准备
观察准备包括:
(1)思想准备,指如何在观察过程中集中注意力,因为观察需要眼、耳、触觉、嗅觉等感觉的应用
(2)观察者需要足够的知识
(3)观察者的心理也必须成熟,否则可能会面临不必要的障碍
观察内容
观察内容取决于研究设计和研究问题。对于社会工作研究而言,“人在环境中”可以作为研究者进行多元观察的重要框架。所谓“人”,涉及其情感、行为和认知;所谓“环境”,涉及被观察者的家庭、非正式网络、正式网络、媒体等诸多主题。研究者必须领悟情境脉络、目标、介入、接案、实施、历程、成果、影响性等概念,将研究主题操作化,用“敏感性概念”来引导观察,根据研究主题的架构,强调某些事件、活动或行为的重要性
观察记录
观察记录是定性分析的基础。观察记录应包括值得注意的一切内容,因为任何信息都可能为分析提供思路。记录应标明基本资料(如地点、在场人员、自然环境、社会互动等),内容详细具体。除了记载所见所闻外,观察者的感受、对事情进展的反应、对事情进展的感触及思考等也应成为记录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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