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司法《卷一》真题每日一测20
每日一测:
(单项选择题)
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潜逃,通缉1年后不能到案的,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公安机关可以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B.在A选项所列情形下,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C.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申请,由犯罪地的基层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D.没收违法所得案件审理中,在逃犯罪嫌疑人被抓获的,法院应当中止审理
【本题来源】2012年司法考试《卷二》真题第38题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0条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提供与犯罪事实、违法所得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列明财产的种类、数量、所在地及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由此可知选项A错误,因为公安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请的,公安应当移送人民检察院才对。选项B正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1条规定,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所以选项C错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3条规定,在审理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审理。没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财产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返还、赔偿。所以选项D错误,不是“中止”而是“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