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国司法考试临场发挥很重要

2014-09-19 16:31:15 字体放大:  

2014年全国司法考试临场发挥很重要

司法开始最重要的是平时的知识积累,但临考发挥也不可小觑。

临场发挥是考生心理和生理经受考验的过程,考生应当要有一个充满自信、感受快乐的心情应对这四场挑战。考生可设定一个总的考试流程,按部就班地完成好以下六个步骤中的各项工作:放松准备——填写卷头——浏览考题——分配时间——答题涂卡——检查交卷。

(一)如何合理分配考试时间?

司考的四场考试中,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各为100道选择题,试卷四为10至12道案例题(含分析简答、法律文书写作)。考生在有限的时间段要完成审题、分析、判断、涂卡或书写、检查等考试流程,如果没有题速感或时间观则很难顺利完成考试。因此,考生在浏览完考题之后,可根据题型、题量等作一个大致时间划分,并按此把握好考试进度,以免被个别“膏药题”粘住而误了大事。

(二)解题的诀窍与方法

1.单项选择题的解题窍门。

根据单选题的以上特点和解题规则,考生可采用以下方法:一是肯定法。即一眼认定某一选项为正确答案的选择方法。此法适用于娴熟的知识点。二是否定法。即对不能一眼认定正确答案的选择题,先将错误的选项逐一排除,剩余的选项是为正确答案的方法。三是计算法。司考中有一些题需要先行计算或代入“公式”之后,才能得出或验证正确答案。四是比较法。通过比较知识点的特征、构成要素、适用范围或者法律规定等,确定正确答案的方法。五是猜定法。即在运用以上方法仍不能得出满意答案的情况下,考生根据法律、法理依自己的直觉进行合理猜测选定正确答案的方法。

2.多项选择题的解题窍门。

根据答题规则,解多选题首先应当注意:只有一个正确选项或超过两个错误选项都是错的基本规则。考生可根据不同类型的多选题采用相应的解题方法:①分类型。从分类标准出发推导出正确答案。②并列型。以选项之间的并列关系为线索推导出正确答案。③集合型。以选项之间相同或相似的特征推导出正确答案。

3.不定项选择题的解题技巧。

(1)丝头是入口。任选题有三种典型的命题方式:一是以“程序”为丝“步骤”为珠。二是以“过程”为丝“事件”为珠。三是“章节”为丝“内容”做珠。针对任选题“以丝串珠”的特点,解题中首先要找准第一个考点,头一个点好比是蚕茧的“丝头”,只有牵住了“丝头”才能顺利地抽丝剥茧。

(2)下问有答案。由于任选题具有连贯性,所以后问中往往就隐含着前问的答案或线索。

(3)上下可印证。对于一些任选题可以前后对照,看答案之间是否矛盾、是否指向一致。

4.案例分析题的解题窍门。

破解案例题的方法与窍门我们把它归纳为“三知与四步”。“三知”就是:知情、知法、知点。知情,即考生明白了案情;知法,即明白了法律的规定和法理概念;知点,就是考生明白了考试的知识点。“四步”就是破解案例题的四个具体步骤。即:看点,审题,找法,答题。第一步,看点。就是看题干最后提出的问题,弄清考什么。第二步,审题。审题有两条经验值得考生借鉴:一是逐字逐句地阅读;二是划出关键词。第三步,找法。即根据题干所提出的问题和给定的案情,思考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等规定,回忆有关法学概念或原理,明确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法理对此是如何界定或诠释的,也就是以上所说的“因题找法”。第四步,答题。答题就是案情事实与法律或法理的有机契合,也就是考生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的最终体现。

5.法律文书的制作窍门。

(1)形式上抓住“少数”,做到格式规范。众多的法律文书,要全部掌握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关键的总是少数”。从司考特点和历年律师资格考试(含初任法官、检察官考试)的情况分析,考生应将重心放在关键文书种类上。

(2)内容上抓住定性,做到论证严密。法律文书包括填充式文书和叙述式文书。填充式文书相对简单,自不必赘述,考试涉及的多为叙述式文书。叙述式文书除首部、尾部的固定格式外,重头是正文。正文也有相对固定的写法,一般先叙述事实、准确定性,再论证理由、阐明依据,最后作出结论。

(3)流程上先把握内容,再生成格式。具体可分四步走:一是吃透案情。以阅读案例题的方法先把题中交待的案情了然于胸;二是对应法律。根据案情和提问,找出对应的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的规定,即“因题找法”;三是准确定性。依据已知的案情和法律规定,界定法律关系,确定案件性质;四是规范制作。考生把握了以上内容之后,可将其列成提纲,最后就是按照文书格式,规范制作。

6.论述题的解答要点。

从解题技巧来说,考生应当掌握以下几点:

(1)看清论述题型。论述题的题型不同,解答方式也就不同,考生一定要看清试题类型,选择相应解答方式。

(2)抓住中心问题。考生应该抓住试题的中心问题,按照“是什么”、“是与非”、“为什么”和“怎么办”的思路展开阐述。

(3)确立主要论点。中心问题和应答方式确定后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根据中心问题确立论点。

(4)选准有力证据。选择论据的首要准则或要求是针对性。考生应从说明或证明论点的需要出发,选取证明力、解释力或反驳力较强的论据为论点服务。

(5)论证全面充分,要用法律术语。

(6)结尾呼应主题。结束部分应是全文论述的概括和浓缩。考生在这里应用简洁的语言对全文的内容进行高度概括,以使论点更加突出。

(7)遵守形式要求。尤其卷四,答案一定要写在有效格子内;如果写在了格子外面,由于判卷时是机器扫描,超出格子范围的文字显示不出来,即使答对了也要白白的丢分。

(三)如何进行卷面检查?

(1)查卷头。卷头错误,是最低级也是最致命的错误。卷头内容一般包括:姓名、单位、地址、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考区考场号等内容,任何一项内容的错填或漏填都会产生极大的麻烦,尤其是机读卡卷,一旦错误则无法正确识别。

(2)查答案。考生在检查答案的过程中,一定要根据时间多少来把握。大多数考生的时间都不会十分充裕的,所以我们认为检查时应坚持三个优先:一是分数多的优先。即高分数题优于低分题。二是怀疑大的优先。三是多选题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