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商法》

2014-09-10 17:01:09 字体放大:  

第八章 保险法

第一节 保险法概述

基本要求:

了解:保险的概念,保险的要素。

理解: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在具体制度中的体现。

考试内容:

保险的概念 保险的要素(危险的存在 多数人参加保险 补偿或给付) 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公序良俗原则 自愿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 保险利益原则 近因原则)

第二节 保险合同总论

基本要求:

了解:保险合同的概念与分类,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条件。

理解:保险合同的特征及其在具体制度中的体现。

熟悉并能够运用:保险人与投保人各自在订立合同时的义务,保险合同变更与解除的方式与效力,保险合同的履行规则,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原理。

考试内容:

保险合同的特征(非要式合同 诺成合同 格式合同 射幸合同 最大诚信合同) 保险合同的分类(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 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 原保险与再保险 单保险与复保险)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投保人 保险人) 保险合同的关系人(被保险人 受益人) 保险合同的条款 保险合同的成立 保险合同的形式(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 暂保单) 保险合同订立时的如实告知义 务和说明义务 保险合同的生效 保险合同的无效(无效的原因 无效的后果) 保险合同的解除制度(保险合同解除制度的特殊性 解除的依据 解除的效果 对保险人解除权的限制) 保险合同的履行(投保人的义务保险人的义务 索赔和理赔程序与规则) 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 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代位求偿权的概念 代位求偿权的性质 代位求偿权的行使 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人请求权的后果 被保险人导致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求偿权的后果 代位求偿权在人身保险中的适用禁止)

第三节 保险合同分论

基本要求:

了解:人身保险合同和财产保险合同各自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理解:人身保险合同与财产保险合同的区别。

考试内容:

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征 人身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人身保险合同的解除 财产保险合同的特征 财产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保险事故的处理

第四节 保险业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了解:对保险业的主要监管制度,保险公司的设立条件及对保险公司的整顿与接管制度。

理解:各项保险经营规则的内涵,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的区别。

考试内容:

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概念 保险公司的设立条件 保险公司的设立程序 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 外资保险机构) 保险经营规则(保险经营原则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维持 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限制) 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保险代理人的概念 保险代理的特征 对保险代理人的业务监管 保险经纪人的概念 对保险经纪人业务的监管 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的禁止性行为) 保险业的监督管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时的监管 保险公司的整顿 保险公司的接管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履行职责时的权利)

第九章 海商法

第一节 海商法概述

基本要求:

了解:海商法的概念与性质。

理解:海商法的适用范围。

考试内容:

海商法的概念 海商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船舶与船员

基本要求:

了解:船舶的概念,船长的职责。

理解:船舶物权的各种类型及其相互之间的效力顺序。

考试内容:

船舶(船舶的概念 船舶所有权 船舶担保物权 船舶抵押权 船舶优先权 船舶留置权 船舶担保物权相互之间的关系) 船员(船员的概念 船长的职责)

第三节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基本要求:

了解: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概念和种类。

理解: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解除规则,承运人和托运人各自的责任。

熟悉并能够运用:提单的相关制度及其适用。

考试内容: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订立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解除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承运人的责任 托运人的责任 货物的交付) 提单(提单的概念 提单的法律特征 提单的性质 提单的种类 提单的签发 提单的内容 提单的转让)

第四节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

基本要求:

了解: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理解:海上旅客运输合同承运人责任的原理与具体规则。

考试内容:

客票的特征与意义 承运人的权利与责任(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承运人的基本责任及责任基础 承运人责任的免除或减轻 承运人的责任限额 实际承运人的责任) 旅客的权利与义务(旅客的权利 旅客的义务)旅客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

第五节 船舶租用合同

基本要求:

了解:船舶租用合同的概念与种类。

理解:各种船舶租用合同中当事人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考试内容:

船舶租用合同的概念与种类 定期租船合同(定期租船合同的概念 定期租船合同的特征 出租人的主要权利与义务承租人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光船租赁合同(光船租赁合同的概念 光船租赁合同的特征 出租人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承租人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第六节 船舶碰撞

基本要求:

了解:船舶碰撞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

理解:船舶碰撞的赔偿原则。

考试内容:

船舶碰撞的构成要件 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原则(无过失的船舶碰撞 过失的船舶碰撞) 船舶碰撞案件的诉讼时效船舶碰撞案件的法律适用

第七节 海难救助

基本要求:

了解:海难救助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

理解:海难救助报酬的确定与承担规则。

考试内容:

海难救助的构成要件 救助合同(救助合同的概念 救助合同的种类 救助合同的订立 救助合同的变更 救助方的义务) 救助报酬(救助报酬的概念 确定救助报酬应考虑的因素 救助报酬的减少或取消 救助报酬的承担与分配 担保的提供与救助款项的先行支付)

第八节 共同海损

基本要求:

了解:共同海损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

理解: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共同海损的理算规则。

考试内容:

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 共同海损的成立要件(海上危险必须是共同的 海上危险必须是真实的 共同海损的措施是有意的、合理的和有效的 共同海损的损失是必需的和直接的) 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共同海损牺牲的概念 共同海损牺牲的范围 共同海损费用的范围) 共同海损的理算(共同海损理算的概念 理算的法律依据 分摊请求权的时效 共同海损损失金额的确定 共同海损分摊价值的确定 共同海损分摊金额的计算)

第九节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基本要求:

了解: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概念。

理解: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条件与适用的债权。

考试内容: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与单位责任限制的区别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主

体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条件 限制性债权与非限制性债权 海事赔偿责任限额(关于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 关于非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 旅客人身伤亡的责任限额)

第十节 海事诉讼特别程序

基本要求:

了解:海事诉讼的概念。

理解:海事诉讼程序方面的特别规定。

考试内容:

海事诉讼的管辖(地域管辖 专属管辖 协议管辖) 海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海事请求保全 海事强制令 海事证据保全) 海事担保 海事诉讼中的送达 海事诉讼审判程序(审理船舶碰撞案件的特别规定 审理共同海损案件的特别规定 海上保险人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