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民法》

2014-09-10 16:54:25 字体放大:  

第七章 物权概述

基本要求:

了解: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物权变动的概念。

理解:物权法定主义原则,民法学上物权的分类的标准及意义,物权行为。

熟悉并能够运用:物权变动的原则以及物权的效力、物权的变动原因、物权的公示、物权的保护方法的基本规则。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物权的概念和效力

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物权的效力(物权的优先效力 物上请求权)

第二节 物权的类型

物权法定主义 民法上物权的种类(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占有) 民法学上物权的分类(自物权和他物权 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本权与占有)

第三节 物权的变动

物权的变动的概念 物权的变动的原则(公示原则 公信原则) 物权的变动的原因(物权的取得原因 物权的消灭原因) 物权行为 物权的公示(交付及其法律效果 登记及其法律效果)

第四节 物权的保护

物权的保护的概念 物权的保护方法(确认产权 返还原物 恢复原状 排除妨碍 损害赔偿)

第八章 所有权

基本要求:

了解: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相邻关系的概念,国家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客体、保护,集体所有权的概念、主体、行使和保护,私人所有权、法人所有权的 内容。

理解:所有权的内容、种类,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主要的相邻关系。

熟悉并能够运用: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所有权的特别取得方法的基本规则。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所有权概述

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 所有权的内容(占有 使用 收益 处分)

第二节 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与其他所有权

国家所有权 集体所有权 私人所有权 法人所有权(企业法人所有权 其他法人所有权)

第三节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

[专有部分的单独所有权 共有部分的共有权 业主的管理权(业主 的管理权的范围 物业服务合同)]

第四节相邻关系

相邻关系(相邻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几种主要的相邻关系)

第五节所有权的特别取得方法

善意取得 拾得遗失物 发现埋藏物 主物转让时从物的所有权归属与孳息所有权的归属 添附(附合 混合 加工) 先占

第九章 共 有

基本要求:

了解:共有的概念和特征,准共有、按份共有、共同共有的概念。

理解:共有物的分割,共同共有的类型。

熟悉并能够运用:按份共有、共同共有的内、外部关系的基本规则。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准共有的概念

第二节 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的概念与性质 按份共有的内部关系(共有物的占有、使用、收益 共有物的处分 共有物的管理及费用负担 共有人之间的物上请求权) 按份共有的外部关系(共有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 共有人对于第三人的义务) 共有物的分割(实物分割 变价分割 作价补偿)

第三节 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共同共有的内外部关系 共同共有的类型

(夫妻共有财产 家庭共有财产 共同继承的财产 合伙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