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年底前将公布下年底线民生保障标准最低线
24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林应武向省人大常委会做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底线民生保障情况的报告》。报告表示,2014年底前将公布2015年相关保障标准省定最低线,预拨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
去年11月,省政府出台了《提高我省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实施方案》,决定在2014-2017年逐年大幅提高广东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实施方案》下发后,全省各地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基础养老金、残疾人保障、孤儿保障等6项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均达到或超过省定标准,各级财政安排底线民生保障资金214亿元,1-10月已执行186.4亿元,执行率达87.1%。
虽然保障标准全面提升,保障对象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但林应武表示,目前广东的保障水平仍然偏低,特别是今年其他省份也同步提高了相关项目的保障标准,要确保广东底线民生保障水平位于全国前列,还需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
林应武表示,目前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保障能力还很不足。2014年粤东西北地区底线民生保障资金预算投入154.74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负担93.01亿元、占60.18%,粤东西北地区投入61.65亿元、占39.82%。虽然省级财政承担了大部分,但据测算,2015-2017年粤东西北各级财政投入底线民生保障资金年均增长需40%以上,远超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期增幅(约为7%)。
在今年的基础上,林应武强调明年将进一步切实强化市县政府主体责任,研究实施刚性约束机制,对未落实年度既定目标任务的市县政府主要领导提请问责;推动将各地落实底线民生保障工作情况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对底线民生配套资金未落实的地区,公务员提高津贴补贴申请一律不予审批等。
岁末年关将近,为保障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至保障对象,省人社厅将再次对底线民生保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随机入户抽查政策执行实效,核对家庭经济状况、施保情况、资金发放程序,确保2014年既定目标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年底前还将公布2015年相关保障标准省定最低线,预拨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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