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司法考试卷三民法精讲: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章 民事法律关系
1、支配权:不一定是物权
2、请求权:债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等等
3、形成权:单方行为就可以使法律关系产生终止的权利。撤销权解除权抛弃权追认权拒绝权催告权取回权选择权等等
不适用诉讼时效限制(可变期间),但受除斥期间(无中止中断延长)的限制。
4、抗辩权:永久抗辩权(用时效经过)
暂时抗辩权(同时不安先履行抗辩权)
抗辩权与否认权区别:
抗辩权基于当事人之间存在某种法律关系才存在。
否认权当事人之间没有关系。借一万已还了,但还要,不给就是否认权。
5、绝对权:指义务主体的不特定性。
除讲物权外,还讲知识产权和人身权。
6、相对权:
主权利和从权利
专属权和非专属权:人身权
自救行为
民事责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