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复习:国家赔偿方式和标准

2014-12-11 17:44:34 字体放大:  

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复习:国家赔偿方式和标准

(一)国家赔偿方式

国家赔偿以金钱赔偿为主要方式,以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为补充。国家赔偿法还规定了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方式,但仅适用于下列情形:

(1)行政机关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侵犯受害人名誉权和荣誉权的。

(2)行政机关非法拘留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侵犯受害人名誉权和荣誉权的。

(3)行使侦查、检察、审判权的国家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侵犯受害人名誉权和荣誉权的。

(4)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致受害人名誉权和荣誉权损害的。

(二)国家赔偿的标准及计算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赔偿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抚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18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三)国家赔偿法的其他规定

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时效发生中止,但不中断。

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不交纳任何费用,国家对赔偿金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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