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社会效益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职业资格双认证工作在自愿参加的前提下,实行全国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鉴定时间、统一证书核发。凡考核合格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国家劳动部官方网站网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