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知识点七

2014-10-11 15:51:34 字体放大:  

【能力要求】选择题、简答题、计算题、综合分析题

一、核定用人数量的基本方法

基本依据:制度时间内规定的总工作任务量和各类人员的工作(劳动)效率。

定员方法

核定依据

适用对象

举例

按劳动效率定员

生产总量、工人的劳动效率和出勤率

手工操作为主的工种

按设备定员

设备开动数量和班次、工人看管定额和出勤率

机械操作

按岗位定员

岗位数量、岗位工作量、劳动者工作效率

流水线、连续性生产

冶金、化工、炼油、造纸、玻璃制瓶、烟草、机械制造、电子仪表等各类企业中使用大中型连动设备的人员

既不操纵设备又不实行劳动定额

检修工、检验工、值班电工、茶炉工、警卫员、清洁工、文件收发员、信访人员

按比例定员

与企业员工总数或某一类服务对象的总人数的比例

与另一类人员存在一定的数量依存关系

企业食堂工作人员、托幼工作人员、卫生保健人员、非直接生产人员、辅助生产工人、政治思想工作人员、工会妇联共青团脱产人员

按组织机构、职责范围和业务分工定员

企业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

例题:

(一)按劳动效率定员

根据生产任务、工人的劳动效率、出勤率计算。

公式:

定员人数=计划期生产任务总量/(工人劳动效率×出勤率)

其中:工人劳动效率=劳动定额×定额完成率

其中:劳动定额有产量定额、工时定额(产量定额=工作时间/工时定额)

产量定额情况下,

定员人数=计划期生产任务总量/(产量定额×定额完成率×出勤率)

工时定额情况下,全部换算成按时间计算

定员人数= 计划期内完成任务总量的总工时/(工作班时间×定额完成率×出勤率)

其中:计划期内完成任务总量的总工时=生产任务量×工时定额

年度内,采用工时定额时,多种产品的总定员人数:

总定员人数=∑(每种产品年产量×单位产品工时定额)/(年制度工日×8×定额完成率×出勤率)

注意:2008年始,年制度工日=250天,季制度工作提=62.5天,月工作日=20.83天。

考虑废品因素的情况下,

总定员人数=∑(每种产品年产量×单位产品工时定额)/(年制度工日×8×定额完成率×出勤率×(1-计划期废品率))

考虑作业率的情况下,

总定员人数=∑(每种产品年产量×单位产品工时定额)/(年制度工日×8×定额完成率×出勤率×作业率×(1-计划期废品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