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反对影视方言秀

2011-01-07 15:41:14 字体放大:  

针对愈演愈烈的影视剧“方言秀”,有关语言文字专家在昨日举行的“中国语言生活绿皮书”发布活动中表示,在表现形式需要的时候可以用,但更多时候应使用通用语言。

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的“中国语言生活绿皮书”显示,公众觉得电视剧中最火的方言依次是东北话、四川话、粤语、陕西话、河南话、山东话、天津话、湖北话、上海话、唐山话。20世纪60年代曾出现以四川方言配音的电影《抓壮丁》,30年后张艺谋的《秋菊打官司》开始用陕西方言。近年来随着影视剧市场的繁荣,热播剧《士兵突击》、《武林外传》直接带火了方言剧。过去仅作为艺术点缀的方言要素,现在成为许多影视剧制作者的“卖点”。据统计,《武林外传》中能大致确定的方言口音就有20多种。

“绿皮书”影视剧语言状况部分的作者张军表示,热衷于方言秀的影视剧一般都以反映普通人的平凡生活为内容,带有地方性、草根性和轻喜剧色彩,但升级到“为方言而秀方言”就值得商榷。广电总局曾多次发文,要求电视剧的语言(地方戏曲片除外)应以普通话为主,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方言和不标准的普通话。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研究员陈章太认为,对于影视剧中方言和普通话的关系问题,需要根据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和推广普通话的形势予以宏观把握。从20世纪50年代推广普通话至今,全社会的普通话使用能力和认同程度有了很大提高,推广普通话需要影视剧继续发挥好榜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