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货代考试基础知识辅导:国际货运代理的权利

2012-11-08 18:13:26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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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运代理的权利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主要业务是接受货主的委托,代理客户完成国际贸易中的货物运输任务,货主是委托方,货代是代理人。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主要有以下权利:

(1)为客户提供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获取报酬。(即,货代有权要求货主支付代理佣金,作为提供代理服务的报酬)

(2)接受委托人支付的因货物的运送、报关、投保、报关、办理汇票的承兑和其他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即,货代有权要求货主支付由于办理代理工作而产生的有关费用。关于这方面费用,一般的做法是由货主事先支付给货代一笔费用仅,代理结束后再由货代向货主保障,多退少补。)

(3)接受委托人支付的因货代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而产生的其他费用(如果客户拒付,国际货运代理人对货物享有留置权,有权以某种适当的方式将货物出售,以此来补偿所应收取的费用)。

(4)接受承运人支付的订舱佣金。(作为或代替船公司揽货的报酬)

(5)按照客户的授权,可以委托第三人完成相关代理事宜。

(6)接受委托事务时,由于货主或承运人的原因,致使货代受到损失,可以向货主或承运人要求赔偿损失。例如:货代根据货主要求向船公司订妥舱位,但后来由于货主备货不足,造成空舱损失,货代有权要求货主应予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