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具体内容和方法

2011-01-07 16:27:00 字体放大:  

普通话水平测试共分为五个测试项。总分是100分。

[第一项]读单音节字词100个。目的是考查应试人的普通话声母、韵母和声调的发音。在这100个音节里,每个声母在出现一般不少于3次,每个韵母的出现一般不少于2次。要排除轻声、儿化音节。

此项成绩占总分的10%,即10分。读错一个字的声母、韵母或声调,扣0.1分(一个字只要声、韵、调中任何一项错误即扣分,声、韵、调同时出现错误的不重复扣分)。读音有缺陷的,每个字扣0.05分。应试人如果发现第一次读音有口误时可以改读,按第二次读音评判。限时3分钟,超过扣分(3分多种至4分钟扣0.5分,4分钟以上扣0.8分)。

[第二项]读双音节词语50个。目的是除了考查应试人的声母、韵母和声调的发音外,还要考查上声变调、儿化韵和轻声的读音。可把这50个双音节词看作是100个单音节,声母、韵母的出现次数大体跟第一项单音节字词相同。此外,上声与上声相连的词语不少于2次,上声与其他声调相连不少于4次,轻声不少于3次,儿化韵不少于4次。

此项成绩占总分的20%,即20分。读错一个音节的声母、韵母或声调,扣0.2分。读音有明显缺陷的,每次扣0.1分。限时3分钟,超时扣分(3分多种至4分钟扣1分,4分钟以上扣1.6分)。按规定,第一、二项的测试中,如果失分10%,即第一项失1分,第二项失2分,应判定应试人的普通话水平不能进入一级。同时,应试人有较为明显的语音缺陷的,即使总分达到一级甲等也要降等,评定为一级乙等。

[第三项]朗读。可从《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第五部分朗读作品(1-50号)中任选,目的是考查应试人使用普通话朗读书面材料的水平,重点考查语音、连续音变(上声和”一”、”不”)、语调等项目。

此项成绩占总分的30%,即30分。应试时对每篇材料的前400字(不包括标点)要做累积计算,每次语音错误或漏读一个字扣0.1分。存在方言语调一次性扣分,问题突出的扣3分,比较明显的扣2分,略有反映扣0.5分。停顿、断句明显不当的每次扣1分,语速过快或过慢一次性扣2分。限时4分钟,超过4分30秒以上扣1分。

[第四项]判断测试。目的是考查应试人掌握普通话词汇、语法的程度。此项成绩占总分的10%,即10分。包括下列三个方面:

(1)根据《大纲》第三部分,选列10组普通话与方言说法不同的词语,由应试人判断哪种说法是普通话的词语。错一组扣0.25分。

(2)根据《大纲》第四部分,抽选5个量词,同时列出可以与之搭配的10个名词,由应试人现场组合。搭配错误的每次扣0.5分。

(3)根据《大纲》第四部分,编制5组普通话与方言的语序或表达方式上不一致的短语或短句,由应试人判定符合普通话语法规范的形式。判断失误每次扣0.5分,在口头回答时,属于答案部分的词语读音有错误,每次扣0.1分,如回答错误已扣分就不再扣语音失误分。限时3分钟,超时扣0.5分。

[第五项]说话。目的是考查应试人在没有文字凭借的情况下,说普通话所能达到的规范程序。以单向说话为主,应试人根据抽签确定的话题,述说4分钟(不得少于3分钟,同时满4分钟时应请应试人停止)。

此项成绩占总分的30%,即30分。包括三项内容:

(1)语音面貌占20分,其中分数档次根据语音失误的情况分为20、18、16、14、10、8;(2)词汇语法规范程序占5%,即5分,计分档次为5、4、3;(3)自然流畅程度占5%,即5分,计分档次为5、4、3。

按照规定,语音面貌一项中失2分,即使总积分在96分以上,也不能进入一级甲等;语音面貌中失10分,即使总积分在87分以上,也不能进入二级甲等;有以上情况者,都应在级内降等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