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均衡 所有教师参加流动
日本人清楚地知道,决定学校质量优劣的关键是师资水平。为了实现各个学校的师资平衡,“二战”后的日本形成了一个很好的制度——教师经常性流动。在日本,一位教师在一所学校最长只能任教7年,没有一位教师和校长能在一所学校工作一辈子。
与许多国家一样,日本的所有中小学教师都须持证上岗。获得教师资格证后,还要通过教育行政机构举办的录用考试才有机会任教。录用考试竞争激烈,在获得教师资格证的人中,只有不到10%的人最终能走上讲台。
日本教师先由各都、道、府、县录用,然后再分配到各个学校。教师定期流动分为两种:一种是教师在同一个市、街区、村之间流动,这种模式的流动占教师轮岗的绝大部分;另一种是跨县流动。根据日本文部科学省测算,日本全国公立学校教师平均每6年流动一次,多数县的中小学校长每3至5年就会调换一所学校。教师要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流动,有的从偏远山区农村学校向繁华都市学校流动,有的是反向流动。即使教师在一个地区有固定住所,也必须按制度流动。
每年11月,日本各县教育委员会发布教师定期流动的实施方案,所有进入轮岗期的教师填写流动意向调查表。根据教师本人意愿,由校长确定人选,最终递交上级教育部门审核批准。次年4月新学期前,所有轮岗教师到新岗位报到。
茨城县麻生高中副校长今泉宏通认为,教师轮岗制度之所以在日本能得到顺利推广,原因在于,日本政府在涉及教师利益的人事调动、任职年限规定、流向偏僻地学校的优惠措施等方面,具有比较一致的配套政策措施做保障。
日本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家和地方共同承担,教师工资一般由都、道、府、县政府负担,但其中一半由国库划拨。在日本,教师的工资待遇一般比普通公务员高。同时,在教师业绩评价方面,由于日本公立学校一般只给学生提供基本的生存和发展能力教育,大多数学生毕业后进入社区大学或短期大学,有多少学生考入大学,不会与教师的评估和待遇挂钩。
借助这种制度安排,日本把一流人才吸引到中小学,有效保证了不论城市、海岛,还是偏远山区的教育都能处于大体相同的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