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轮岗立法还需激励政策跟进

2010-11-24 17:15:16 字体放大:  

随着秋季开学,江苏无锡、淮安、泰兴等多个地市开始对中小学教师实施轮岗。就在教师轮岗热潮兴起同时,本月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也要对涵盖教师轮岗内容的《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草案修改稿)》进行“二审”。作为教师轮岗制度试点省份,江苏目前实施情况如何?各界对教师轮岗还有哪些顾虑?

A 立法动态:月内“二审”

对于江苏教师轮岗的争议缘于今年2月江苏省法制办向外公布的《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明确规定了教师6年必须流动的条款。

由于涉及流动具体年限,这种“一刀切”式的做法引起了省内外各界人士的关注,江苏省法制办为了征求意见,曾经在今年4月举行了立法听证会,但相关争议并未停止。

今年5月,有关法规在省人大审议时,专门将教师轮岗相关流动年限内容删除,改为“满一定年限的”应当流动。江苏省法制办一位人士称,考虑到《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即将上升到法律层面,作为法律一般不宜将具体操作时间限定得过死,应该允许基层灵活操作的空间,不搞“一刀切”也是顺应民意。

记者了解到,由于目前仍处于草案阶段,即将提交给省人大常委会“二审”,究竟是“满一定年限”还是确切几年的问题,仍然还具有不确定性。因此,现在说到底是“6年”还是“满一定年限”还为时过早,维持原状或是有重大修改仍未可知。

B 现实尴尬:单向流动为主

“教师轮岗南京其实一直在做,只不过有的是教育集团内部的流动,有的是区县这样一个范围在流动。”南京市教育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张生告诉记者,早在2002年,秦淮区教育局就开始实行教师轮岗,主要是市区的小学老师和较偏远的红花地区的老师进行交换,前者到后者任教一年,红花地区的老师则被派到市区的小学跟班听课、学习,涉及大约30人。

记者注意到,尽管这几年教师轮岗不在少数,但以弱校教师进入名校的单向流动为主,强校老师到弱校的情况属于“凤毛麟角”,例如鼓楼区真正人员到位的只有一人。鼓楼一中心小学的数学老师张鹏轮岗到鼓楼区的虹桥小学任教。其他学校主要采取送课的方式。

相关人士指出,教师轮岗目的是通过师资流动起到均衡教育资源的作用,如果只是单向流动,教师轮岗的效率也将大打折扣,反倒成为一些弱校骨干教师申请调往名校的“借口”。在省人大的征求意见反馈中也有类似担忧,不少人提出,教师流动的关键是让县级、市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去薄弱学校教书,而没有必要让普通老师也进行交流,同时让薄弱学校的教师到优势学校交流,以提高他们的教学能力。还有人建议从增加、改善农村和经济薄弱地区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方面入手,调动城镇和经济发达地区的教师、高等学校毕业生扎根农村和经济薄弱地区教育事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