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轮岗”好是好,执行难

2010-11-24 17:10:47 字体放大:  

反对者

江苏大学教授陈国祥:我认为不宜推行。第一,“教师6年一轮岗”如果是一个刚性的规定,那么每个学校每年就有1/6的教师流动,每六年以后,每个学校的教师队伍就是一个完全的重新组合。始终处于流动中的教师队伍,必然削弱优秀学校的教育水平和质量,也不可能很快提高薄弱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这也是和立法部门、教育管理部门的初衷相违背的。

第二,从学校发展的规律看,学校是一个教育组织,学校只有通过长期的积淀、传承才能逐步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育人理念、思路、方法,才能形成凝聚人心的校风,富有特色的教风,引领学生的学风。

第三,从教师队伍建设来看,频繁、大量的流动无论对教师个人还是教师队伍总体建设来说都是弊大于利。“6年轮一岗”实际意味着,一位教师从适应到熟悉,刚要进入成熟与提升阶段,就要考虑重新轮岗的问题。好的教师不想走,不适应的教师希望走,教师的精力会有相当一部分放在走与不走,走到哪里去的矛盾之中。始终处于轮岗、适应、再轮岗的流动之中,不符合教师个人成长、发展的规律。

基于以上的分析,要均衡基础教育的发展,不宜采取“教师6年一轮岗”的办法,或者说“教师6年一轮岗”不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最佳办法。

均衡教育发展的核心是提高薄弱学校的办学水平,逐步缩小与优秀学校的差距。要实现这一目标,除了切实落实好校长交流制度;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重点学校和重点班;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就近进入公办学校;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向薄弱学校倾斜外,从师资队伍建设角度考虑可采取相应的措施。

支持组建教育集团。把在同一区域内的学校组建教育集团,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以名校带弱校,以名校融弱校,不断提高区域内弱校的水平,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

教师轮岗方向已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