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教师资格考试中学教育心理学考点:知识学习的类型

2013-10-08 15:37:40 字体放大:  

教育心理学是研究在教育情境下人类的学习、教育干预的效果、教学心理,以及学校组织的社会心理学。威廉希尔app 整理了“2013教师资格考试中学教育心理学考点:知识学习的类型”,希望考生们在有限的时间里取得更多的收获。

知识学习的类型

所谓知识学习,就是新符号所代表的观念在学习者心理上获得意义的过程。

(一)符号学习、概念学习和命题学习

根据知识本身的存在形式和复杂程度,知识学习可以分为符号学习、概念学习和命题学习。

1.符号学习

符号学习(又称表征学习)指学习单个符号或一组符号的意义,或者说是学习符号本身代表什么。符号学习的主要内容是词汇学习。

2.概念学习

概念学习指掌握概念的一般意义,实质上是掌握同类事物的共同的关键特征和本质属性。

3.命题学习

命题学习(又称判断学习)指学习由若干概念组成的句子的复合意义,即学习若干概念之间的关系。学习命题,必先获得组成命题的有关概念的意义。

(二)下位学习、上位学习和并列结合学习

根据新知识与原有认知结构的关系,知识的学习可以分为下位学习、上位学习和并列结合学习。

1.下位学习

下位学习(又称类属学习),是一种把新的观念归属于认知结构中原有观念的某一部位,并使之相互联系的过程。

2.上位学习

上位学习(又称总括学习)即通过综合归纳获得意义的学习。当认知结构中已经形成某些概括程度较低的观念,在这些原有观念的基础上学习一个概括和包容程度更高的概念或命题时,便产生上位学习。

3.并列结合学习

并列结合学习是在新知识与认知结构中的原有观念既非类属关系又非总括关系时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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