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是研究人类教育现象和问题、揭示一般教育规律的一门社会科学,由于教育学是教师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威廉希尔app 整理了“2013年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育学重点:演示法”教育学考试辅导资料助您顺利通过考试。
演示法
演示法是教师通过展示实物、直观教具、进行示范性实验或采取现代化视听手段播放有关教学内容的软件、特制的课件等,指导学生认识事物、获得知识或巩固知识的方法。演示的特点在于加强教学的直观性,不仅是帮助学生感知、理解基本知识的手段,也是学生获得知识、信息的重要来源。
演示法的基本要求是:
第一,做好演示前的准备。演示前,要根据教学需要,做好教具准备,选择典型的实物、教具,放大需要认真观察的部分,最好用色彩把易忽略的地方突出。还要考虑好运用教具进行演示的过程,特别是演示实验,应先试做一遍。此外,用以演示的对象要有典型性,能够突出显示所学材料的主要特征。
第二,要使学生明确演示的目的、要求与过程。让学生知道要看什么、怎样看,需要考虑什么问题,主动、积极、自觉地投入观察与思考。
第三,讲究演示的方法。演示要紧密配合教学,及时进行,过早拿出直观教具或用完后迟迟不收藏好都会分散学生注意;演示过程中,教师要向学生提出问题或做适当讲解、指点,使所有的学生都能清楚、准确地感知演示对象,引导他们边看、边听、边思考、边议论,在感知过程中进行综合分析,以获取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