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西省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辅导:教师

2012-09-10 16:25:56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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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一)教师职业的性质与特点

1.教师职业的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教师概念进行了全面\科学的界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1)教师职业是一种专门职业,教师是专业人员

(2)教师是教育者,教师职业是促进个体社会化的职业

2.教师职业的特点

教师的职业角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传道者角色

(2)授业、解惑者角色

(3)示范者角色

(4)管理者角色

(5)朋友角色

(6)研究者角色

(二)教师职业专业化的条件

我国《教师法》第10条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本法所规定的学历或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教师的专业素养是当代教师质量的集中体现。

1.教师的学科专业素养

教师的学科专业素养是教师胜任教学工作的基础性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精通所教学科的基础性知识和技能

(2)了解与该学科相关的知识

(3)了解学科的发展脉络

(4)了解该学科领域的思维方式和方法论

2.教师的教育专业素养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

(2)具有良好的教育能力

(3)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三)教师的人格特征

对教师的个性素质也有特定的要求,教师优良的个性品质,如热情慷慨、善于交际、乐于助人、有责任心、仁慈友善、合群合作、公平客观、耐心周到、有幽默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