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制度
1、学校教育制度在形式上的发展
概念:学校教育制度(学制)的概念,是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系统。它规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管理体制、教育结构、培养目标、入学条件、修业年限以及它们之间的纵横衔接关系。
三个阶段:
(1)前制度化教育
始于与社会同一的人类早期教育,终于定型的形式化教育,即实体教育。其特征有:5点。
(2)制度化教育
近代学校系统的出现,开启了制度化教育的新阶段。从17世纪到19世纪末,各资本主义国家纷纷建立起近代学校教育系统。严格意义上的学校教育系统在19世纪下半期已经基本形成。
中国近代制度化教育兴起的标志是清朝末年的“废科举,兴学校”,以及随之颁布的全国统一的教育宗旨和近代学制。中国近代系统完备的学制系统产生于1902年的《钦定学堂章程》(又称“壬寅学制”)以及1903年的《奏定学堂章程》(又称“癸卯学制”)。随着学历社会的出现,制度化教育趋于成熟。
(3)非制度化教育
相对于制度化教育而言,非制度化教育所推崇的理想是:“教育不应再限于学校的围墙之内。”每一个人应该能够在一个比较灵活的范围内,比较自由地选择他的道路。
代表人物及思想:库姆的非正规教育思想、伊里奇的非学校化观念、建构学习化社会的理想
2、现代教育制度发展的趋势
(1)加强学前教育并重视与小学教育的衔接;
(2)强化普及义务教育并延长义务教育年限;
(3)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朝着相互渗透的方向发展;
(4)高等教育的类型日益多样化;
(5)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界限逐渐淡化;
(6)教育制度有利于国际交流。